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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十五里河蜀山段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第四批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SGZ0286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十五里河蜀山段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第四批项目施工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SGZ02869-补2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P22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中资格要求“(2)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但在本页表格下方“注”中提到“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 请问,项目经理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与否,是否可理解为直接参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即可?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经理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北路民生大厦 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0551-65589201
招标代理: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4
2020年11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