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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包河区部分站点及红线内绿化恢复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303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包河区部分站点及红线内绿化恢复工程-1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FGZ03033-1) 各投标人: 1、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2.2.3(3)履约信誉中信用得分要求投标人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政专业分级。 我公司作为外地企业,在合肥市场外承接多项工程,未办理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政专业分级,此次拟投标上述工程,我公司获得浙江省市场监督局颁发的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此次能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所示,建设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为行政事业单位,请问非政府投资的项目业绩:如住宅小区景观绿化业绩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 答:业绩不区分政府投资项目与非政府投资项目。 3、请问住宅小区附属工程中含园林绿化施工内容的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单个合同中含园林绿化部分且园林绿化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委会评审予以认可(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园林绿化部分金额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评标的先后顺序为:按每个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依次评审。最多可中标段:1个。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3(2)主要人员调整如下: 2.2.3(2)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 业绩 /分 / 项目经理奖项、荣誉 1分 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的得1分。 技术负责人业绩 /分 / 技术负责人奖项、荣誉 /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2020年11月17日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刘明
电话:0551-6335782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