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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常青街道休宁路片区BF地块拆迁复建点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BGZ0202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常青街道休宁路片区BF地块拆迁复建点施工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2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BGZ02020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疑问回复如下:

1、由于投标软件生成文件限制了大小,可能会导致标书内容过大且

无法生成投标文件的情况,请问是否可以将评分项业绩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和“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勾选并备注“评分用业绩”,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荣誉

项目经理自2015 1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官网颁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承建住宅类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琥珀杯、黄山杯、鲁班奖)。备注:每提供一个得1 分,最高得 1 分。项目经理须在获奖项目中承担项目经理岗位。

问:安徽省其他地级市的优质工程奖项是否等同于琥珀杯?

答:市级优质工程奖为琥珀杯及同等级奖项。

3、关于招标文件52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业绩、奖项、荣誉(如有):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对应窗口上传。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由于投标软件生成文件都已经限制了大小,可能会导致标书内容过大且无法生成投标文件的情况。请问是否可以将投标人业绩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勾选并备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勾选并备注“项目经理业绩”,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资格审查条件附录6中,关于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有中级、建筑工程等相关职称等级专业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经我单位对“包河区常青街道休宁路片区 BF 地块拆迁复建点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研读,我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1)自 2015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5 亿元的住宅小区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 建议修改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5 亿元或不小于8万平方的住宅小区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加分项要求:企业自 2015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5 亿元的住宅小区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建议修改为: 2015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5 亿元或不小于8万平方的住宅小区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1、项目经理自 2015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5 亿元的住宅小区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建议修改为: 2015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5 亿元或不小于8万平方的住宅小区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F地块基坑支护.dwg”文件随本次补疑重新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
                   
联系人:
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2020112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4日

附件:2020BFBGZ02020项目补疑2.pdf 附件:F地块基坑支护.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