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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等排口溯源管网建设、完善、提升提标(二期)项目-第二批(望湖、同安街道、淝河镇片区)设计施工一体化十标
原项目编号: 2020BFBGZ0254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等排口溯源管网建设、完善、提升提标(二期)项目-第二批(望湖、同安街道、淝河镇片区)设计施工一体化十标 招标文件补疑 3 (2020BFBGZ02543)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 1、本项目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承诺,请问是否需要提供设计负责人承诺? 回复:需要提供设计负责人承诺。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增加九、设计负责人承诺具体格式如下: (九)设计负责人承诺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人作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计负责人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负责人确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履约过程中涉及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投标而造假的行为。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设计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三、以上承诺如果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贵方调查取证。 设计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页后附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备注:设计负责人承诺可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或自行扫描后上传到交易主体信息库“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在商务文件“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挑选上传。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只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有打分设置,是否可以理解为无需针对设计内容在技术文件中填写? 回复: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补疑修正 1、补疑1的项目名称: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等排口溯源管网建设、完善、提升提标(二期)项目-第三批(望湖、同安街道、淝河镇片区)设计施工一体化十标招标文件补疑 1
(2020BFBGZ02543)现修改为: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等排口溯源管网建设、完善、提升提标(二期)项目-第二批(望湖、同安街道、淝河镇片区)设计施工一体化十标招标文件补疑1(2020BFBGZ02543)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龙川路与唐模路交口往北 200 米 联系人:周工 电 话: 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51-66223831;
0551-66223280 2020 年 11 月30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