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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一期孵化园B区8号楼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263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一期孵化园B区8#楼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FGZ02636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疑问回复: 1、 疑问:品牌推荐表(本项目采用A档)第63项保温岩棉,招标人所推荐的5个品牌中”“龙牌、洛克威、美克斯”3家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材料未登记;“欧文斯科宁”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材料登记的材料为保温隔声复合纤维静音垫;只有“樱花”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材料登记的材料为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板(带)。 问:1.1此项保温岩棉的樱花品牌具有唯一性,请明确是否修改? 1.2是否保温岩棉为项目所在地建委备案的供应商即可,请明确? 答:不修改,以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疑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26条“所投标项目目前因报建手续滞后,会导致施工时遭居民举报等不利施工,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类似问题对工程施工影响,不得作为索赔建设方依据,并保证相应工期节点,赶工措施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2.1招标人能否明确报建手续的滞后程度,对投标人进场时间存在多大影响? 答: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按时进场即可。 3、疑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7、“室内电梯安装调试好后,由中标人进行接管,并派专人专门开电梯,持证上岗,电梯的安全运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分包单位使用电梯与中标人协调,中标人不得以任何事由或借口收取分包单位电梯使用费,加班费,电梯使用期间中标人必须对电梯成品的有效成品保护,此笔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问:室内电梯工程的施工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在未竣工交付前,从专业角度、对电梯性能的了解程度由电梯单位进行电梯接管较为合理,此条是否应该改为:“室内电梯安装调试好后,由电梯施工单位进行接管,并派专人专门开电梯,持证上岗,电梯的安全运行,责任由电梯施工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使用电梯与电梯施工单位协调,电梯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事由或借口收取分包单位电梯使用费,加班费,电梯使用期间电梯施工单位必须对电梯成品的有效成品保护。” 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4、疑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完成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后达到支付条件,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 25 日为工程计量截止日,支付比例为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不含暂列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价款的 80%(不含暂列金)。”因合肥市、高新区对环保管控非常严格,白天基本上是不允许出土,仅能夜间出土,出土的时间段有限可出方量受限,以“完成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后达到付款条件”为前提,比较苛刻。 问:4.1综合考虑到环保因素的影响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付款条件,请问是否不设置“完成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后达到支付条件”前提,直接按照月确认产值并支付进度款。 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5、疑问:施工现场存在大量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一期孵化园B区5号6号7号楼项目基坑挖出的堆土,且现场仍有挖机在进行堆土。 问:5.1招标人能否提供现场堆土实际标高? 5.2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一期孵化园B区5号6号7号楼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仍将土方堆至8号楼位置,8楼位置土方仍在不断增加。请明确招标工程土方工程量的测量方式? 答:本现场目前暂定室外场地绝对标高平均值为42.5m。待中标人进场后,由业主组织中标人、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及B区5号6号7号楼项目施工单位对场地堆土标高进行复测。 6、由于投标软件生成文件已经限制了大小,为了防止标书内容过大无法生成投标文件、或过度压缩文件导致标书质量问题的情况出现:建议是否可以将企业和项目经理加分业绩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勾选并备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请予以考虑回复。 答:可以将企业和项目经理加分业绩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勾选并备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 7、本项目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中施工企业荣誉要求企业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所需证明材料要求奖项、荣誉应提供获奖证书及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请问2020年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评价结果2020年10月29日才公示,奖状还未下发,请问此项奖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2018年和2019年)? 答:投标人提供2020年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的证明材料修改为: ①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颁奖文件不含奖杯、奖牌、奖状);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奖项、荣誉均无效。 8、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4.5 万平方米(其中外立面幕墙展开面积不少于 1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该业绩其中外立面幕墙展开面积不少于 1 万平方米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附录3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中增加一条要求: 在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当期工程款之时,发包人同时把当期工程款的30%转付至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专用账户内。 三、本项目在工程补图中上传的图纸为最新图纸,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查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省信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施婧
电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2020年12月0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