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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安高速郭河道口及连接线工程(汤池大道—合铜路至郭河段)交通(机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NGZ0319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安高速郭河道口及连接线工程(汤池大道—合铜路至郭河段)交通(机电)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0BFNGZ03193)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文件编制采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资料的,所需资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交易主体信息库,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勾选链接上”,在编制过程中,只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能够同步主体库,其他内容无法同步,是否可以采用上传PDF或word文件的方式来操作? 答:若有部分材料无法同步,可选择将相关材料转换成pdf或word直接导入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部分的其他资料端口。 2、招标公告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具备不低于1500万元的业绩,评标办法中要求具备不低于2000万元的业绩可得满分,请问项目经理是否具备一个2000万元以上的业绩即可满足招标公告中基本要求,又可满足评标办法要求得满分? 答: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可作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加分业绩,但须满足评审要求。 3、招标公告中项目总工业绩要求为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业绩,评标办法中要求具备不低于1500万元的业绩可得满分,请问项目总工是否具备一个1500万元以上的业绩即可满足招标公告中基本要求,又可满足评标办法要求得满分? 答: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可作为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加分业绩,但须满足评审要求。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业绩中“2、企业每个业绩得2.5分(经评委会认可的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本项最高可得10分。”调整为“2、企业每个业绩得2.5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本项最高可得10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2020年12月3日
招标人: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庐江县黄山北路288号
联系人:张伟
电话:0551-8787719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