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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研发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0BFJGZ0295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研发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标段编号:2020BFJGZ02956)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相关时间节点调整如下。 1、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0时30分”,现延期到“2020年12月30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拍卖厅; 3、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20日17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30分”。 二、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业绩时间没写是以合同时间还是竣工时间为准? 答: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疑问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企业资质项,投标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得 1 分。根据住建部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文建市〔2020〕94 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该方案已将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不再单独设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把该资质作为加分项有悖住建部改革方案,该加分项是否不妥?建议改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得 1 分。
2.2.3(2) 企业资质 投标人资质 2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以下资质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1、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得1分;(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方可得分)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得1分。(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方可得分) 疑问3:关于招标文件P55页2.2.3(2)中要求: 1、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得 1 分;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得 1 分。 根据合肥市场房建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的特级资质施工单位情况进行分析: 1、满足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有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小部分企业且大部分是民营企业。 2、满足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有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小部分企业且大部分是民营企业。 3、建筑行业实力最强的中建系统,仅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评分项要求提供2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境内(不含港澳台)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为17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才能得满分。根据目前这些企业业绩数据分析大多数安徽省内企业无法提供2个类似业绩。 因此根据此评分要求,在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阶段能打上满分的企业少之又少,投标过程缺乏竞争性,违反了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招标文件的拟定有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做之嫌,具有严重排他性,存在违规设置招标文件嫌疑。 答:按照疑问2回复执行。 疑问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幕墙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要求作为得分项,具有排他倾向性,违背了招标的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章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招标人资质得分项要求合理设置,还广大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投标市场环境。 答:按照疑问2回复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经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 联系人:董昊 联系方式:0551-63508522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03 2020年12月15日
答:根据住建部建市〔2020〕94号 文件精神要求,本项目要求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证书中载明的资质种类为准,即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均认可。且资质打分项调整为: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