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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安徽医科大学阜阳临床医学院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TGZ03369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安徽医科大学阜阳临床医学院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TGZ03369
)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格式调整详见 “附件1”。 2、合同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修改如下: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3%的工程款; (3)工程担保机构担保,担保金额为: ; (4)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为: ; (5)其他方式: 。 3、招标文件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中勾选“保证保险”,同时履约保证金调整为中标合同金额2%。 4、招标文件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8)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 5、在招标文件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9)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6、删除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权利义务中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审内容。 附件1 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并建议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或担保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注: 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
招标人: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合肥大道9号
联系人:李乔
电 话:0558253901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0年12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