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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燃气集团(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327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1-2023 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招标补疑2 2020BFFGZ03270 1、我司承接的项目已完工,但项目仅有验收证明,与招标文件附录要求的验收报告不一致,请问提供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是否符合要求?如业绩为同一业主多个包别的定点服务业绩,是按项目分别开具业主证明还是可以统一开具? 回复:若项目为已完工业绩,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业绩要求第三项的证明材料可以为竣工报告或者业绩业主单位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反映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招标评审要求。业绩证明可以统一出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665 2020年12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