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燃气集团(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327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1-2023 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招标补疑3 2020BFFGZ03270 1、本项目补疑1第一条要求在建业绩提供项目在建证明。我司提供的业绩为在建业绩,但业主方仅同意开具关于业绩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可以,但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能如实反映项目整体情况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概算为0元,投标时报价填写应按照提供的工程报价书的格式填写“响应招标文件”。如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系统设定必须填写数字的,投标人可填写“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665 2020年12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