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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王建沟工程上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JGZ0208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王建沟上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JGZ02085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的招标项目名称为:“王建沟上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投标时出现“王建沟工程上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和“王建沟上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均为有效。中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招标项目名称均为“王建沟上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二、本项目工程补图中上传的“调蓄池技术规范1021.pdf”文件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中标后按照此技术规范执行。

三、本项目主要是围绕翡翠湖水质改善开展的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管理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开展。为保证设计最终目标和效果,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将驻点对项目施工全程参与验收、监督,对不合格的工作量将一律返工并进行处理处罚。请投标单位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谨慎报价;无相关施工经验、无承接能力的投标单位慎重投标!

四、本项目疑问回复如下:

1、投标人要求澄清事项:(P52)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雨水调蓄池或不水质净化为主的湿地类业绩,该处的“不水质净化为主”是否是输入错误,实际意思指以水质净化为主的湿地类业绩?

答:更正为: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自2015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雨水调蓄池或水质净化为主的湿地类业绩的得1分。

2、企业自 2015 1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市政类或水环境类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如安徽“黄山杯”,国家级“鲁班奖”)每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1:我公司项目获奖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江西省优良工程奖是否符合本次要求评分要求,是否必须是江西省杜鹃杯。

2:市政项目评得全国市政金杯奖是否符合本次要求评分要求,是否必须是“鲁班奖”。

答: 招标文件规定的“企业自20151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市政类或水环境类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如安徽“黄山杯”,国家级“鲁班奖”)每个得1分,满分2分。”中的“省级及以上”:

省级为黄山杯及同等级奖项;

国家级为市政金杯、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及同等级奖项。

3、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第四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是否可以用“银行电子回执”截图替换?

答:招标文件规定:“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并建议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其中银行回单可以为银行电子回执,实际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的,以系统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第52页,2.2.33)履约信誉,“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政专业分级情况:AAA5分,AA3分。” 中 “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政或房建专业分级情况:AAA5分,AA3分。”是否同样满足招标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政专业分级情况: AAA5分, AA3分。”执行。

5、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第五项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是否需要填写其他人员资料,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

答:不需要。

6、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如何填写是第几标段?

答:可填写“/”。

7、投标文件是否需要附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答:无需提供。

8、招标文件第27页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的人员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答:按招标文件附表2中标后配备。

9、招标文件第53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全国优秀项目经理是否可以提供荣誉证书,业绩获奖是否可以提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证书(如下图)?

答:项目经理荣誉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即:“自201511日以来(以获得荣誉颁发文件时间为准)获得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的得1分。”

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奖项、荣誉均无效。

10、招标文件中未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具体要求。如有请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执行。

11、技术标编制有无特殊格式要求?(字数或者页数)

答:格式自拟。

12、图纸设计说明多次提及地勘报告,请补充地勘报告资料。

答:请投标人在工程补图下载相关附件。

13、请问项目经理是否可提供投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答: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14、根据招标文件第18页第9条,养护期期限没有给予明确,养护费在控制价内未计入。

 

 

 

 

 


与本工程类似且整体工程造价很相近的宝教寺湖生态修复工程运营费用3年累计最高限价为1440万元,这项目费用对我司施工成本以及后期报价有很影响,请明确?

答:养护期在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养护费已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景观及绿化工程中计取。

本项目养护管理协议其它工作内容不在最高投标限价中单独计取,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5、根据安徽省城乡建设厅于2020123日发布的建市函〔20201073号文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下浮率不少于 10%。问:本项目是否根据此规定实行?

答:请投标人注意该通知的执行日期。

16、招标文件78页(2)绿化景观工程付款方式中:景观绿化工程待工程完工后 8 个月试运行期满,招标控制价中,运营费用没有给明确。

答:试运行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4)投标人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情况确认方式如下(如采用):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最新分级结果相应专业的分级评分”现修改为 “(4)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级情况确认方式如下(如采用):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

2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3、招标文件前附表3.4.1 增加第(4):如采用保证保险,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4、招标文件前附表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采用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网上公示调整为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采用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网上公示”。

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格式调整详见 “附件1”。

6、合同中付款周期中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的提交形式可选择保证保险。

7、合同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修改如下: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工程担保机构担保,担保金额为:     

4)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为:     

5)其他方式:  

8招标文件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中勾选“保证保险”,同时履约保证金调整为中标合同金额2%

9招标文件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

10、在招标文件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附件1

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并建议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或担保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话:                                       

传真:                                        

 

               

 

 

 

注:

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朱斌
      电 话:638789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2020122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1日

附件:2020BFJGZ02085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