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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园区景观绿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215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园区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FGZ02156) 各投标人: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部分 1、招文第25页要求提供深化设计,但招文其他位置没有任何关于深化设计的描述,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深化设计,如需提供,需提供哪些内容?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哪个节点位置? 答:是,屋顶花园须进行深化设计。投标时无需提供。 2、招文第55页主要人员评审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请问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有金额大小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无金额要求。 3、招文第4页第3.3条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请问该项要求如何体现?是否指职称证? 答:项目负责人资格:见第二章附录5。 4、招文第23页要求中标人提供样板材料,“需提供的样品详见施工图材料表”,但招文及图纸中未见施工图材料表,请提供。 答: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样板材料。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5、招文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第207页:授权委托书和第218页: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与投标电子编制软件中格式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招文给出的格式为准? 答: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6、招标文件第55页2.2.3(1)条款“业绩、奖项、荣誉”关于投标人奖项:2、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有一项省级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奖的加 0.2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根据我单位了解确认,安徽省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奖项为优秀园林工程类“园林杯”奖, 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为“徽园杯”。 请问以上两种奖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55页2.2.3(1)条款“业绩、奖项、荣誉”关于投标人奖项:2、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日以来,每有一项省级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奖的加 0.2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 答: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要求。安徽省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工程类“园林杯”奖和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为“徽园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本项目招标文件P55页“详细评审标准”,“2.2.3 (1)业绩、奖项、荣誉”中“投标人奖项”第2条“2、企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有一项省级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奖的加0.2 分,此项最高得 1 分。”据了解各省的风景园林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风景园林项目奖项名称都不一样,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为优良样板工程奖,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为优秀园林工程,安徽省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园林工程项目奖项为园林杯或徽园杯。请问是否理解为投标时提供省级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风景园林项目奖项均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按本补疑第二部分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P55页,投标人奖项:2、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每有一项省级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奖的加0.2分,此项最高得1分。 问题:经调研了解省级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仅在广东省有此类奖项,而各省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奖项普遍为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项评分条件违反了该项规定。建议修改为:2、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每有一项省级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的加0.2分,此项最高得1分。 答:按本补疑第二部分要求执行。 9、招标文件P56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内容及得分要点与P242页施工组织设计目录编制要点不一致,请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以哪个为准? 答:P242页已明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部分 1、对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2.2.3(4) 其他商务因素”中“企业资质”: “ 2.2.3(4) 其他商务因素 企业资质 0.5分 ①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0.25分; ②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
0.5分; 注:1、本项不重复计取,最高得0.5分。 2、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进行评审。 ” 调整为: “ 2.2.3(4) 其他商务因素 企业资质 0.5分 ①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0.25分; ②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
0.5分; 注:1、本项不重复计取,最高得0.5分。 2、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进行评审。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3(1)业绩、奖项、荣誉”中“投标人奖项”:“2、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每有一项省级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奖的加0.2分,此项最高得1分。”调整如下: “2、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每有一项省级风景园林学会(或协会)颁发的风景园林项目奖项的加0.2分,此项最高得1分。” 3、招标文件前附表3.4.1 增加第(4):如采用保证保险,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4、招标文件前附表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采用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网上公示”调整为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采用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网上公示”。 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格式调整详见 “附件1”。 6、合同中付款周期增加备注说明: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无息)。 7、合同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修改如下: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3%的工程款; (3)工程担保机构担保,担保金额为: ; (4)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为: ; (5)其他方式: 。 8、招标文件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6)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 9、在招标文件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7)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10、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费、水费、电费等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另行计出,中标后由中标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友好协商解决,不得以此为由增加费用。 11、本项目计划工期调整为240日历天。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自行调整。涉及到的赶工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视为违约,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条款处以违约赔付。 12、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01月07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2号开标室。 注: 1、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年12月17日发布《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请投标人认真阅读。 附件1 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并建议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或担保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注: 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 招标人: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古城路181号 联系人:乔华文
联系方式:0551- 6335120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4、66223831 2020年12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