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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淮河路步行街中片区综合提升改造
原项目编号: 2020BFLGZ0354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淮河路步行街中片区综合提升改造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LGZ03545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第一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中:
“4.投标人文商旅融合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调整为:
“4.投标人提供的宣传推广(或策划推广,或宣传广告)服务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牵头人进行保证金缴纳,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须以牵头人基本帐户进行保证金缴纳。
第二部分
1、招标文件对“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并无要求,格式文件给目录(如下图所示),请问这两项资料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如无,可不提供。
2、招标文件对财务要求是无需提供资料,请问软件版投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导出来财务状况表本次投标是否无需提供?
答:无须提供。
3、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是否由牵头方盖章承诺即可?
答:如联合体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承诺由获得相应信用评价等级的联合体成员方共同盖章;或信用评价等级承诺由获得相应信用评价等级的联合体成员方分别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相同专业的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人提供的较高分级为准。
4、软件版投标格式里面有单独的“联合体资料”节点,请问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所有资料是不是只需要此节点导入,“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料”“项目管理机构”各节点中只需要上传牵头方资料。
答:可以,须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评审需要。
5、软件版投标格式中没有方案文本单独上传的节点,请问方案文本是否上传至技术文件“其他内容”节点?
答:投标人可以上传至新点投标制作软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其他内容端口。
招标人名称:合肥庐阳城市更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47号
联系人:邵磊
联系方式:0551-6911541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30、66223831
2021年1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