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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启动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0BFHGZ0343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启动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3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HGZ03438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本项目补疑2中的疑问6、7、8、14回复调整如下: 一、问题6调整:评分办法中,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此类项目为进行网上未公示)是否可作为投标人业绩? 答: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加分业绩及提供的证明资料详见本补疑第四条。 二、问题7调整:施工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合同金额不少于 5500 万元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我方提供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包含装修装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另提供甲方盖章的工程决算审计定案表等证明资料,请问此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如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需同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及竣工决算审计定案表有明细体现的证明材料(须有审计机构盖章),以上资料体现模糊及表述不清的一律不予认可。 三、问题8调整: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 每提供一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1分。 我方提供公共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修装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或甲方盖章的工程决算审计定案表等证明资料,请问此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需同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及竣工决算审计定案表有明细体现的证明材料(须有审计机构盖章)。以上资料体现模糊及表述不清的一律不予认可。 关于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详见本补疑第四条。 四、问题14调整: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是否允许在建? 答:不允许。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修改如下: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 一、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加分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原表述“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 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 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内容 一、本招标项目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上午09时30分”,现延期至“2021年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2号开标室。 三、若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上午9时30分)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14日下午17:30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疑问提交通道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和同意。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0551-63350796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袁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2021年1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