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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幕墙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GGZ0252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幕墙工程-2标段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GGZ02523-2 各投标人: 一、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中注的内容注修改为: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2.若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评审指标的,可另行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文件。 3.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二、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中注的内容修改为: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2.若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评审指标的,可另行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文件。 3.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 址: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817室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621518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33 2021年1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