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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文忠路(郎溪路-少荃街)和大众路(裕溪路-肥东界)及裕溪路市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005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文忠路(郎溪路-少荃街)和大众路(裕溪路-肥东界)

及裕溪路市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1标段招标文件

补疑4

(项目编号:2021BFFGZ00055-1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

一、文忠路(郎溪路-少荃街)和大众路(裕溪路-肥东界)及裕溪路市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疑问:

1.招标文件 P57 页投标人奖项的评分标准:投标人自 2016 1 1 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接的市政桥梁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黄山杯”、“鲁班奖”、“市政金杯奖”),请问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且市政道路含市政桥梁业绩获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予以认可,市政道路含市政桥梁业绩获奖予以认可。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35-施工组织设计中“BIM方案设计(满分3分)”、“BIM 演示(满分3分)”需投标人到现场演示进行打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以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的提倡投标人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的通知,此项打分要求能否更改为“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BIM 技术方案及演示”?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P57页投标人奖项的评分标准中列举如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黄山杯”、“鲁班奖”、“市政金杯奖”)”,请问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本补疑问题一回复内容。

四、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合格,10.1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本项目要求承包人争创获得安徽省“黄山杯”奖和“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争创国家级工程奖(如“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请明确投标函中质量标准如何填写,是否填合格即可?

答:填合格即可。

五、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问是否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安B证?

答:是的。

六、请明确投标文件格式中各处项目名称及标段如何填写:如1标段项目名称填“文忠路(郎溪路-少荃街)和大众路(裕溪路-肥东界)及裕溪路市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1标段”,则标段处是否仍填“1标段”或打“/”?

答:举例“文忠路(郎溪路-少荃街)和大众路(裕溪路-肥东界)及裕溪路市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1标段项目1标段”“或文忠路(郎溪路-少荃街)和大众路(裕溪路-肥东界)及裕溪路市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项目1标段”都可。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6.2项“(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请问如我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不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5%的,是否在报价文件中的就不需要提供“(十九)降低投标报价说明、证明材料”此项表格?

答:是。

八、招标文件P58页的“BIM方案设计”要求“提供书面的具体说明施工阶段拟采用的BIM技术和基于BIM的管理实施方案”,而备注中又要求“1、提供电子版,采用A4格式大小,不超过50面”,请问“BIM方案设计”是否要现场递交书面资料(如是,封面等有无装订要求)?还是只要放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正文内容”中上传电子版?

答:上传独立的BIM方案设计的电子版在施工组织设计正文内容中。

九、招标文件P134页有“投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开工后拟投入的试验人员名单、试验仪器及设备、检测单位资质等情况”的表述,请问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不提供上述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招标文件评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可加分。那么投标人奖项、荣誉中:“投标人自20161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接的市政桥梁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中的“市政桥梁工程”考虑到与业绩加分项目类型相匹配,是否可以理解为:“市政道路(或桥梁工程)”。

答:详见本补疑问题一回复内容。

十一、请明确具体的开竣工日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二、1标段项目补遗1()高架桥梁(含匝道)个性问题”中第十条回复为“第19101124联整联箱梁均按顶推施工”。其中第11联为变截面钢箱梁,是否按顶推法进行施工?

答:设计图纸中施工方案为推荐性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场地情况、地铁保护要求、施工设备等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第11联为变截面钢箱梁,纵向顶推需采用可调高度的步履式顶推千斤顶或在梁底增设调平梁等方式进行施工,如现场场地条件允许经充分论证也可采用横向顶推方案。

十三、BIM方案设计如何递交?是否和BIM演示放在一起?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可否不用划分标段,只提供一份BIM方案设计?

答:上传独立的BIM方案设计的电子版在施工组织设计正文内容中;BIM方案设计不和BIM演示放在一起;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可提供整体的BIM方案设计。

十四、1标段项目补遗1中包公大道改造长度1.18km,与图纸中包公大道改造长度558km冲突,请明确包公大道改造具体的里程和长度。

答:以图纸中包公大道改造里程和长度为准。

十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0条款招标人重要提示中第26条中“投标人须对综合管廊部分进行单独报价”,请问此部分单独报价形式如何体现?

答:综合管廊报价包含在总价内,综合管廊部分已经在清单控制价中按单项工程进行单列,投标人按清单报价即可。

十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1.3响应性评审中不平衡报价评审,“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 中如何界定“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有无具体降幅比例要求或者其他界定条件?

答: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十七、投标保函原件是否须密封?如须密封,请提供封套格式。

答:无须密封现场递交。

十八招标文件P167“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请问投标人信誉承诺格式是否自拟?

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不含报价)格式执行。

第二部分

经复核,本项目文忠路(郎溪路-少荃街)一标段FA桥工程单位工程中的第15项桥面铺装综合单价有误,应为766.95/m3。最高限价调整为:壹拾伍亿叁仟肆佰肆拾伍万零玖佰柒拾伍元贰角贰分(1534450975.22元)。

第三部分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BIM视频演示文件开标现场递交修改为:

一、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文件签收台递交。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BIM视频演示文件不予接受。

二、具体位置从合肥市要素大市场东门乘手扶电梯至2楼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签收台。

三、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合肥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话: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933

202112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9日

附件:2021BFFGZ00055-1项目补疑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