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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泗水路(K0+400-大众路)、九顶山路(魏武路-濛河路)绿化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XGZ0011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泗水路(K0+400-大众路)、九顶山路(魏武路-濛河路)绿化施工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标段编号:2021BFXGZ00110)
1. 招标文件P53页投标人奖项的评分标准中列举如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黄山杯”、“鲁班奖”)”,请问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合格,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3、本项目质量要求较高,须争创安徽省优质工程奖项“黄山杯”;4、本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质量要求高,完工后需确保通过合肥市交警支队验收并移交使用”,请明确投标函中质量标准如何填写,是否填合格即可?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填写,即质量标准:合格。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问是否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安B证?
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安B证可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满足评审要求。
4. 招标公告中“10.投标保证金账户”章节写明了“标段简称:1标段”,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填写标段处均为“ 标段”,请问是填写 “ 1标段 标段”还是“ 1 标段”?
答: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填写标段处可填写为“ 1 标段”或“ / 标段”。
5. 招标文件P53页投标人业绩、资质评分因素第2条要求加分业绩绿化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招标文件P25页表格下方“二、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绿化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人一项市政工程项目包含35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但上述资料未反映绿化工程造价数额,请问补充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能反映绿化工程造价数额的业绩证明后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本项目补疑3中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6. 请问招标文件P146页表格“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1)中“ %以上”下划线上股权占比具体数值是多少?
答:投标人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填写。
7.招标文件P154页信用评价等级专业为房建,P53页详细评审标准信用评价标准为市政专业,是否将P154页房建专业修改为市政专业,截图如下:
答: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信用评价等级承诺仅为模板,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专业类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
联系人:胡祥坤
电 话:0551-642811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803
2021年2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