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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圩西河源头(新河湖周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1BFBGZ0022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2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圩西河源头(新河湖周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一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2

招标编号:2021BFBGZ00220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答疑如下。

1.招标公告中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为:“指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湿地类或水环境治理类项目(不含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河道疏浚、江河等岸线环境综合治理等类型项目是否属于水环境治理类项目?

答:可以。

2.我司参与的类似项目中为联合体中标且为本单位实施的部分能否作为企业及人员业绩?

答: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对是否为联合体中标并未限定,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5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书、退休证是否给予认可?

    答: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

     联系人:张志超

     电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7;66223831

202122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2日

附件:2021BFBGZ00220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