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黟县路(金寨路-姚公路)道排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BGZ0043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黟县路(金寨路-姚公路)道排工程

招标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BGZ00433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答疑如下。

1.问:投标人资格要求能否调整为: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6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 2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管径 1000mm 及以上顶管施工内容)施工业绩或自 2016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开挖深度为 8 米及以上的深基坑工程施工业绩。

答:详见变更公告。

2.问: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业绩、奖项、荣誉:业绩部分能否调整为:

1)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每个业绩得1分。自2016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管径1000mm 及以上顶管施工内容)施工业绩。

2)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每个业绩得1分。自2016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开挖深度为8米及以上的深基坑工程施工业绩。

3)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每个业 绩得1分。自2016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含有顶管工程,且顶管工程施工长度不小于400米。

1)本项最高得 4 分。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业绩、奖项、荣誉

投标人业绩

_4_

2016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管径2000mm及以上顶管施工内容)施工业绩。

1.       每个业绩得2分,本相最高得4分。

2.  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本栏内容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业绩、奖项、荣誉

投标人业绩

_4_

1. 2016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须含DN2000mm及以上顶管施工内容)施工业绩。

2.每个业绩得2分,本相最高得4分。

3.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业绩要求的“单个合同金额 2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须含管径 3000mm 及以上顶管施工内容)施工业绩”,请问22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以及管径 3000mm 及以上顶管施工内容是否可以不限在一个合同内容中体现?如必须在一个合同内容中体现,则22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管径 3000mm 及以上顶管施工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变更公告。

4.请明确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履约信用得分和投标人资质相关资料应上传至制作工具中何处节点,“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客观分节点”还是“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

答: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履约信用得分和投标人资质相关资料可放置于“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客观分节点”或“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5.如图所示,请问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客观分节点”几项内容是否无需上传资料?

答: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6.报价文件中的“(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三个表格格式中注明此页内容放置在报价文件其他资料中,但制作工具中并无此节点,请问是否放置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即可?

答:招标文件中关于报价文件资料要求的,投标人如有确需上传的,请放置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具体可附在报价文件封面后。

鉴于本项目发布变更公告,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214910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49100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4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37       

                                                                             202132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4日

附件:2021BFBGZ00433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