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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淝河河道旁路净化工程设计-建设-养护
原项目编号: 2020BFFGZ0173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淝河河道旁路净化工程设计-建设-养护 重新招标补疑3 项目编号:2020BFFGZ01735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要求施工业绩为“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 1 亿元(或治理水域面积不低于 50 万平方米)的湿地类或水环境(河道、流域、湖泊等,项目内容仅为污水处理厂的项目除外)治理类项目的施工业绩”。 请问,我公司的水生态综合治理、水系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PPP项目(造价超过1亿元)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详见补疑1答复(19问) 2、招标文件要求的维护养护业绩为“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维护养护委托合同范围内工程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或治理水域面积不低于 50 万平方米)的湿地类或水环境(河道、流域、湖泊等,项目内容仅为污水处理厂的项目除外)治理类项目的维护养护业绩”。 请问我单位中标的水环境PPP项目(造价超过1亿元)进入运营维护阶段签订的运营维护服务合同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详见补疑1答复(20问) 3、招标文件23页显示施工业绩需提供“(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请问:对于PPP项目业绩,若提供PPP项目中标通知书、PPP项目合同、PPP项目中标查询网址及截图、PPP项目各子项目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已完部分造价大于10000万元),是否可认为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详见补疑1答复(21问) 4、招标文件中对于养护负责人没有提出要求,但在标前公示时合肥市南淝河河道旁路净化工程设计-建设-养护项目养护合同附录1中养护负责人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 请问这个养护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吗? 答:详见补疑1答复(22问) 5、本项目标前公示的养护合同中养护负责人要求在本工程服务期内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我单位提供的养护负责人目前正在项目养护期内,本项目中标后可到岗履职,请问是否可以参照项目经理承诺格式提供养护负责人承诺? 答:详见补疑1答复(23问) 6、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表问题。 请问:初步设计概算表的“高压外线费用”(概算价403.7万)是否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 回复: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 7、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表问题。 请问:初步设计概算表的“管理房(框架结构)”是否包含配电间的土建费用,如没有是否在其他地方包含? 回复:初步设计概算表的“管理房(框架结构)”包含配电间的土建费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地 址:合肥市阜南路51号 联系人:王涛 电 话:0551-62622601
招标代理: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5
2021年4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