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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新区嘉陵江路与云南路交口西北、包河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东南地块土方外运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HGZ0057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新区嘉陵江路与云南路交口西北、包河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东南地块土方外运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本项目针对技术负责人不需要技术职称?请确认。
回复:不需要
2.
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以使用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是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用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允许不一样的专业?
回复:若是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可以用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
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要求:
三、严格规范评标行为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
本项目是否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要求,请予以明确。
回复:本项目不执行1073号文的异常低价评审。因滨湖新区无弃土场,需投标人自行考虑弃土场位置、运距及跨境审批等综合因素,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做好现场调研工作谨慎投标;如投标人中标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存在恶性冲低价,可能对合同履约存在风险,招标人将向监管部门上报,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渣土运输审批等流程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中标人需安排专人负责并尽快完成审批流程,确保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中标人需负责临时用水、用电接引,并建设不少于两个冲洗平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现场设中标人驻地办公室,不少于四间,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并由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场地施工区域安全管理,没有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没有外来渣土弃土倾倒至场地内。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中标人需充分考虑汛期、雨季及环保因素,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相关措施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1 有效值计算方法
(5)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良好:获得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房建专业或市政专业分级情况为AAA级或AA级。
备注:①如出现无投标单位纳入中位值计算范围的情况,该招标项目按流标处理。
②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投标人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视为此项不符合评审标准,不纳入中位值结算范围。
修改如下:
(5)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良好:获得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房建专业或市政专业分级情况为AAA级或AA级。
备注:①如出现无投标单位纳入中位值计算范围的情况,该招标项目按流标处理。
②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投标人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视为此项不符合评审标准,不纳入中位值结算范围。
③同时使用房建和市政专业信用综合评价分级的项目,以投标人获得的较高分级为准(如某企业在最新通知中房建专业信用分级为AA级,同时在市政专业信用分级为AAA级,则本项投标人最终确认分级为AAA级)
3.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确认方式如下:
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相应专业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折价计算,折价规则如上。本项目相应专业为房建专业或市政专业。
注:①投标人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不予折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②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修改如下:
3)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确认方式如下:
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相应专业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折价计算,折价规则如上。本项目相应专业为房建专业或市政专业。
注:①同时使用房建和市政专业信用综合评价分级的项目,以投标人获得的较高分级为准(如某企业在最新通知中房建专业信用分级为AA级,同时在市政专业信用分级为AAA级,则本项投标人最终确认分级为AAA级)
②投标人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不予折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③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第三部分 招标人其他补充
按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完成给予五万元奖励。
每次工程量计量时,由中标人委托具备甲级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监理单位复核后作为支付依据,测绘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内。
场地内地下管线测量,确保施工安全,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中标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需在工地现场组织召开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调度会,会议需留有会议签到、会议纪要及影像资料,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
投标人投标期内对现场土方量进行复核,不得在中标后提出因场地土方量与清单编制土方量不符,提出经济签证,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场地内土方完成面已道路标高(人行道高程)为依据,中标人否则视为未完成工程量。
合同期满中标人未完成施工的,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滨湖科学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科学城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陈旭明
电 话:0551-6335599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1年4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