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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宿州市萧县圣泉东(西)路
原项目编号: 2021BFWGZ0074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宿州市萧县圣泉东(西)路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WGZ00747) 投标人疑问答复如下: 1、宿州市萧县圣泉东(西)路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条、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支付。完成至工程量的50%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完成至.工程量的 80%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经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终止后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 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及相关文件规定: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强化合同履约意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不应低于期中结算价款的80%; 能否将进度款支付方式修改为按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支付至合同价的85%,结算完成并经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终止后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萧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萧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欧金鹏 李俊磊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2021年4月26日
地 址:宿州市萧县龙城镇房管局一楼
电话:0557-22800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