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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中心三期市场冷库冷链物流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071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中心三期市场冷库冷链物流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GZ00710)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部分
(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增加:
三、冷库保温技术要求
1、聚氨酯喷涂施工所用施工材料须达到聚氨酯B1级所有指标,严禁出现烧心、空鼓、开裂现象。
2、聚氨酯白料发泡剂必须采用环保型发泡剂,不得使用非环保型发泡剂产品;(白料推荐品牌:烟台万华、上海越大、烟台顺达)
3、喷涂原材料需提供原材料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材料入场前提供)。
4、B1级聚氨酯需实现持久阻燃,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抽检不合格,投标人需承担检测费用并视为投标人违约。若二次现场抽检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厂家。
5、B1级聚氨酯喷涂及主要性能指标应执行《冷库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工程技术规程》T/CECS498-2017,并符合《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4-2017、《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等标准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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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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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级聚氨酯喷涂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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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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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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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k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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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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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热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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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W/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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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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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强度(形变10%的压缩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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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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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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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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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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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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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水率(体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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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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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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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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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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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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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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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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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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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横向蔓延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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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试样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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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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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s内总热释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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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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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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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s内焰尖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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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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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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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s燃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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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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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招标文件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要求: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奖项、荣誉均无效。”
现变更为:
“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示例如下: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中:
修改为: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部分
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的疑问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中: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存有疑问:
因制冷系统安装施工工程,属于“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等主管部门监管,以上部门出具的相关《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是否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要求。
答:符合。
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的疑问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若提供制冷系统(氨或二氧化碳工质)机电安装施工业绩为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则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最少具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家盖章确认。
注:若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反映评审要素,需提供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同时盖章(公章)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内容需反映评审要素。
问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明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而(3)中说明若提供制冷系统(氨或二氧化碳工质)机电安装施工业绩为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则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最少具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家盖章确认。是否意味着交工报告上的时间也可认可?是否有矛盾?
答:“若提供制冷系统(氨或二氧化碳工质)机电安装施工业绩为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则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最少具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家盖章确认”修改为“若提供制冷系统(氨或二氧化碳工质)机电安装施工业绩为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最少具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家盖章确认”
问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的疑问
(3) “若提供制冷系统(氨或二氧化碳工质)机电安装施工业绩为专业承包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家盖章确认。如何界定是否为“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答:此业绩的内容须仅含“制冷系统(氨或二氧化碳工质)机电安装施工”内容;或提供“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同时盖章(公章)的证明文件,说明此业绩为专业承包工程”。否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南外环路88号
联系人:尹文明
联系方式:0557-30975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03
2021年4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