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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一期)
原项目编号: 2021BFWGZ01766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一期)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WGZ01766)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不含报价)无法修改,故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不含报价)中“(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此条内容投标人无需修改,但中标后须按“(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不在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的中标人);”执行。
二、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21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江苏省所有职称均为:经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于**年**月**日评审,***已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是否认可符合招标要求,若不认可是否满足招标法及相关规定。
答:认可。
2、
本工程招标项目名称为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一期)后面需要填写项目二字吗?标段名称是否填写1标段?请明确?
答: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不同,请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本项目就一个标段,标段名称可用“/”代替。
3、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生成投标文件”中的文件名为: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其他资料、报价文件封面、报价文件其他资料、技术文件封面、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其他内容,共八处没有标书签章。
请问: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盖章外,其余内容是否无需盖章?
答: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无法电子签章,可以自行盖章扫描上传。
4、
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见基坑支护图纸和基坑支护清单。该项工作是否漏项?请明确支护形式和费用。
答:暂按项计入,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5、招标文件第43页,报价文件评审标准投保报价不可竞争内容第(2)条:人工费工日单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有)。
在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第二、2、“人工费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其中人工信息价相对于定额人工单价增加部分18.64_元只计取税金。”
请问人工费工日单价158.64(140+18.64)元是否为不可竞争内容?人工费工日单价按多少报价?
答:本项目人工费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关于发布宿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的通知》(2021年7月5日),请按此要求投标报价。
6、根据招标文件异常低价评审要求,请问如果投标总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90%),但是有单位工程投标报价金额低于该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中对应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规定比例(90%),请问是否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答:招标文件已阐述清楚,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
7、
土方工程、安装土方工程软件接收的招标文件默认为民用建筑专业取费,是否按大型土石方专业取费?若按大型土石方专业取费,生成的TB投标文件是否与ZB招标文件冲突?
答:本项目土方单位工程、安装土方单位工程取费按建筑工程取费标准中大型土石工程的费率计取;请按此说明报价,生成最终的TB文件。
8、1#配电房清单序号35单位错误,是否为m2;2#、5#配电房清单序号31,6#配电房清单序号32单位错误,是否为m2,请核实。
答:工程量单位为“m2”,投标人不要自行在软件中修改工程量单位,根据此说明报价和中标后实施。
9、S6#社区回收站+公厕【土建】清单序号37特征描述与清单名称矛盾,请明确做法按哪一种地面?
答:同本单位工程清单第41项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做法,即40厚细石混凝土(内配φ8@200钢筋网)+ 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
10、S9#燃气调压站【土建】清单序号34单位错误,是否为m2,请核实
答:工程量单位为“m2”,投标人不要自行在软件中修改工程量单位,根据此说明报价和中标后实施。
11、西地块地下室序号1控制价单价648.78元/根,单价过低请核实
答: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不调整,请投标人自行报价。
1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合格,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5、本项目争创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请明确投标函中质量标准如何填写,是否填合格即可?
答:质量标准填写“合格”即可。
13、对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程序(P51 页) 3.6.2 中的关于异常低价评审的要求存在疑问,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我方投标总价不低于最高限价的90%,即使个别单位工程投标价低于对应单位工程控制价的90%,并不会进行异常低价评审,且无需提供“(2)证明材料要求”中所列证明材料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
答:招标文件已阐述清楚,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萧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萧县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白土镇孤山村工业坊1号楼
联系人:吴昊天
电话:0557-22800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2021年8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