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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工投高新智谷一期室外景观附属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GGZ0176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高新智谷一期室外景观附属工程招标补疑4 2021BFGGZ01764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2.2.3(1)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高速公路绿化、 植树造林绿化、河道整治绿化、花境花海建设、乡村绿化、绿化养护工程除外)施工业绩。请问:在建项目是否可以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已明确约定“投标人业绩(如有)和项目经理业绩(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 该项业绩时间的要求应为“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特此说明。 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细评审2.2.3(2)对主要人员要求为风景园林、园艺等园林相关专业,同时要求具备园林景观相关专业职称。提供园林景观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是否能满足对专业的要求? 回复:可以。若职称证未显示专业,可用职称评审表证明。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工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与柏堰湾路交口东南角
联系人:贺工
电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665 2021年9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