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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鑫人才社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188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鑫人才社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1BFFGZ01884
一、
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其他商务因素—企业资质中“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得1分,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特级资质的得2分;其余情况均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得1.5分,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得3分;其余情况均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创优中“结合本工程特点,创优措施确保黄山杯争创鲁班奖进行评审。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现修改为“结合本工程特点,创优措施确保琥珀杯进行评审。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3(2)项目经理业绩“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不低于240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现修改为“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条合同工期中的计划竣工日期均修改为“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6 月 14 日。”
二、投标人疑问
招标文件部分
1、致: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针对项目经理远程视屏答辩环节,烦请提供远程视屏答辩流程及操作手册。
答: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条款内容。
2、关于招标文件P202-P203页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如图所示:要求开立人加盖(公章),
由于现阶段保监部门不给保险公司使用公章作为投标保函使用,若随意使用会受到监管经济处罚,正常的国企保险公司都使用的是业务章,请问此处盖业务章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根据招标文件第18页10.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本项目为确保获得琥珀杯,与招标文件第52页2.2.3(5)评分标准中确保获得黄山杯冲突,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4、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劳资专管员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 号文件)”,现官网上未找到此文件,请明确劳资专管员最低要求?
答:请自行向该文件印发部门咨询。
5、招标文件附件的“施工关键线路里程碑进度计划”地下室结构是否为所有的主楼及地下车库的地下室结构均是2021年9月23日开始,2021年12月22日完成?外装施工所包含的施工内容是指什么?
答:是的,外装施工包含幕墙、装饰砂浆及外窗。
6、评分标准里2.2.3(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得1分,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特级资质的得2分;其余情况均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是否表述错误?请问本项3分怎么得满分?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7、招标文件第10页,计划工期6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根据开竣工时间,计算工期为631日历天。已哪个工期为准。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项目经理视频答辩文件递交及现场签到要求: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文件签收台递交及现场签到。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及现场签到的,则项目经理答辩视频文件不予接受。招标公告中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请明确项目经理视频答辩文件递交及现场签到地址。
答: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项目经理视频答辩文件递交及现场签到要求。
9、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不低于240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本项是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10、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3(3)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得1分,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特级资质的得2分;其余情况均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特级资质为最高资质,且特级与一级资质不能同时具有,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得1分,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特级资质的得3分;其余情况均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11、关于合同中“价格调整条款”未能体现风险合理共担、显失公平,且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市函〔2021〕507号)》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建议增加大宗材料如电线电缆,人工费调差比例。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2、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所有单体确保市优质工程“琥珀杯”,所有单体指15栋住宅楼,还是包括配套商业也要创优?另外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中要求创“黄山杯”,是否质量目标也是确保“黄山杯”?
答:所有单体确保市优质工程“琥珀杯”中所有单体指15栋住宅楼,不包含配套商业。另外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13、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条质量要求,本项目质量标准是合格;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确保所有单体获得琥珀杯;根据详细评审标准2.2.3(5)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创优,本项目创优措施为确保黄山杯争鲁班奖。本工程质量目标以哪个为准?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14、施工关键线路里程碑进度计划中周期于按完成日期与开始日期计算不符。
答:以完成日期为准,对应周期已修改,具体如下:
15、施工关键线路里程碑进度计划中的节点工期,是否是满足结束日期前工程完工即可,开始时间可以提前或推后。
答:是的,施工关键线路里程碑进度计划中的节点完成日期届满前须完成相关的中间验收流程,开始时间可以提前或推后。
清单控制价部分
1、主楼地上垂直运输费、超高费控制价明显低于定额水平,且低于实际成本太多,控制价能否调整?
答:综合单价偏低,因该项金额占总金额比例较小,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招标控制价部分定额人工费(如抹灰、结构混凝土、钢筋等),明显低于最新修编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目前市场劳务分包价明显高于本工程控制价人工费水平,控制价能否按2018修编定额调整?
答:控制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人工费执行《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文)。其中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定额人工费调差以2021 年二季度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计算,其相对于定额人工费增加的部分26.30元只计取税金,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本工程的编制说明中材料价格按照合肥第7期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计入,请复核信息钢筋混凝土是否按照合肥第7期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计入,若是请复核钢筋混凝土价格是否偏低?以矩形柱C35周长2.4m以内举例说明:
综合单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即:140*0.301+624.34*0.991+215.26*0.004+(140*0.301+215.26*0.004)*15%+(140*0.301+215.26*0.004)*11%=673.892元/m3>664.51元/m3。(其中材料费中仅包含了混凝土的材料其他辅材均未计算在内,若计算在内综合单价比现在计算出来的673.892元/m3更高)其他余同,请复核。
答:本项目控制价编制说明中“主要材料价格采用2021年第7期”描述有误,应为“主要材料价格采用2021年第8期”。控制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4、保温隔热楼地面综合单价是否偏低请复核?(其他余同)
答:控制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材料经市场询价以中等价格计入,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5、15#楼建筑说明里面存在前后矛盾,具体请明确。
答: 15#楼建筑说明里面“项目简介:本工程为7#高层住宅楼工程;该工程为地上11层,地下1层”描述错误,正确的为:“项目简介:本工程为15#高层住宅楼工程;该工程为地上8层,地下1层”
6、控制价的室外安装工程的税金计价表中的增值税的计算基础中有“-分部分项独立费合计”,而招字接收进来的软件版中的对应部分没有该部分,请问软件中税金的计算基础中是否也要“-分部分项独立费合计”?
答:室外安装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独立费以含税价计入控制价,因此在控制价编制时增值税的计算基础中扣减独立费金额。投标人的税金计算基础应依据招标文件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7、地下地库中抗震支架控制价偏低,正常市场价为以地下车库面积计算指标约为30元/m2以上,请复核。
答:本控制价地库安装工程分部分项清单中,所列抗震支架为本项目所有建筑内抗震支架施工,控制价按市场询价列入,价格在合理范围内,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8、所有楼栋人工挖土方、回填土清单描述不清且存在计量单位有误,控制价综合单价偏低,请复核。
答:经复核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无误,投标人按清单计量单位报价。控制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条件及自身情况综合考虑管道土方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施工要求进行挖填施工,投标人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9、潜污泵、消防泵、喷淋泵控制价综合单价偏低,是否未考虑主材设备费,请复核。
答:控制价已考虑设备等材料费,价格在合理范围内,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0、本项目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文件1#-15#楼土建部分,除8#、15#楼外,其余单体工程的建筑垂直运输费及建筑超高增加费单价过低,请核实!
答:综合单价偏低,因该项金额占总金额比例较小,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1、场区内存在的高压线进场后是否需要拆改?
答:不包含拆改,仅包含防护部分。
12、土方非总包部分第一次开挖标高,招标文件和土方开挖设计图纸不一致,请明确第一次开挖标高?
答:开挖图中第一次开挖标高为筏板顶标高以上20公分。
13、主楼图纸和地库图纸关于种植土顶板上做法不一致,以何为准?
答:以地库图纸为准。
14、单体楼清单中屋面四(金属屋面)中屋面卷材防水为3厚双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而图纸中描述屋面四为3.0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请核实明确该部位防水材料的做法;该项控制价为43.93元/m2,远低于市场价,请核实该项综合单价?
答:防水做法为3厚双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综合单价偏低,因该项金额占总金额比例较小,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5、土石方工程-挖基坑土方清单项目特征中描述:“筏板顶开挖起始标高详见土方开挖平面图(a区开挖绝对高程57.1m、b区绝对高程57.8m)以下范围所有土方”,问本项目红线内与ab区外区域的土石方工程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在,请提供开挖起始标高。
答:本项目红线内与ab区外区域的土石方工程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开挖起始标高详见基坑支护图。
16、
基坑支护工程-挖基坑土方工程量为459.66m3,根据基坑支护平面和基坑支护剖面图进行土方工程量计算为25400m3,请明确清单工程量基坑支护基坑开挖的范围及开挖起始标高。
答:基坑支护开挖范围及开挖起始标高详见图纸及答疑,基坑支护工程清单序号2 挖基坑土方项目仅为桩间墙、排水沟等局部区域的土方开挖,具体开挖位置详见项目特征描述及图纸,本工程整体土方开挖计入土石方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17、招标文件补疑1中提出“依据地勘报告对地基超挖回填工程量计入清单报价”而实际土石方工程中无超挖换填清单报价,请明确此项费用是否有漏项?明确超挖换填材料?
答:经复核清单未漏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15#主楼及地库工程超挖换填详见地库工程清单序号10 垫层,16#配套商业楼超挖换填详见清单序号13 超挖换填,18#配电房超挖换填详见清单序号11 垫层。超挖换填材料详见图纸及清单,投标人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8、请提供地下车库筏板变截面和集水坑节点大样图?
答:详见地库墙柱结构图。
19、2021年9月3日,合肥市下发了关于执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2021)的通知:(1)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新开工的项目(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中高大模板支撑(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必须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2)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新开工的项目(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凡申报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奖项的,落地式和悬挑式外脚手架必须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3)各在建工程在搭设普通模板支架、外脚手架、临边防护、通道防护棚等安全设施中,应优先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本项目模板支撑架、脚手架等安全设施是否执行此标准?
答:依据招标文件质量标准执行,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注:如果投标人对上述调整有任何异议,请在2021年9月13日17时30分前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长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CB栋101室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0551-67189888-2935
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267
2021年9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