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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梅山饭店有限公司南楼重建项目旧南楼拆除及绿化移植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199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梅山饭店有限公司南楼重建项目旧南楼拆除及绿化移植工程项目(绿化移植部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FGZ01995

各投标人:

重要提示

1、人工费执行《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文)《关于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及计价应用工作的通知》(合造价〔2021〕8 号)其中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其相对于定额人工费增加的部分 26.30 元只计取税金。

2、本工程取费按“  园林绿化  工程取费标准”中“ 绿化、景观工程 ”的费率计取;其中园林绿化中挖或填土石方量大于5000m3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其企业管理费率8%、利润率8%,措施项目费率和不可竞争费率按园林绿化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

按业主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作出如下补充:

第一部分:招标需求

一、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个标段项目位于合肥市梅山饭店内。本次清单编制范围主要包括:院内部分乔木及灌木的移植。

二、暂定项目:

(一)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以暂定工程量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二)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暂列金额为 / 万元,计入 / 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三)执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及其金额如下:

三、按项列入清单的内容,标后不予调整:

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按项计入,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四、补充图纸及修改图纸的说明:

本工程在第一次发放图纸后,有补充图纸,具体详见图纸目录。

五、总承包服务费:

详见招标文件

六、温馨提示:投标人投标报价还须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慎重报价。

第二部分: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

1、请明确现状需移植苗木标记0814图中香樟3的胸径为多少?

答:0.28m,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费用不予调整。

2、请明确现状需移植苗木标记0814图中香樟4的胸径为多少?

答:0.41m,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费用不予调整。

3、请明确现状需移植苗木标记0814图中构树1、构树2、构树3、构树4、构树5、构树6的胸径分别为多少?

答:构树1胸径为0.30m,构树2胸径为0.30m,构树3胸径为0.50m,构树4胸径为0.41m,构树5胸径为0.60m,构树6胸径为0.45m;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费用不予调整。

4、请明确雪松1的胸径为多少?

答:雪松1的胸径为0.49米。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费用不予调整。

5、请明确现状需移植苗木标记0814图中丛生桂花1~9苗木规格。

答:丛生桂花1冠幅为3.0米,丛生桂花2冠幅为4.0米,丛生桂花3冠幅为5.0米,丛生桂花4冠幅为6.0米,丛生桂花5冠幅为7.0米,丛生桂花6冠幅为8.0米,丛生桂花7冠幅为8.5米,丛生桂花8冠幅为9.0米,丛生桂花9冠幅为9.5米;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费用不予调整。

6、图纸中的一些树木没有标注名称和胸径,如何考虑?

回复:按乔木,胸径按0.15米考虑移植。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费用不予调整。

7、请明确灌木及色带地被是否需考虑移植?

答:按相关部门要求处理,必须移植的按移植,非强制要求的按外弃处理弃置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8、请明确苗木移植过程中苗木运距按多少公里考虑?移植的位置请明确。

答:雪松移植距离按30KM考虑,其他苗木移植到梅山饭店院内指定位置,清单控制价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费用不予调整。

9、请明确苗木移植后是否需考虑养护?如需考虑,请明确养护期、养护等级如何考虑?

答:养护等级一级,养护期按两年,其中成活期养护1个月,保存期养护3个月,日常管理养护20个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25号梅山饭店

       联系人:黄振亚

     话:0551-6229188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747、66223831

2021年9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0日

附件:2021BFFGZ01995-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