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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瑶海区红旗石材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YGZ0187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瑶海区红旗石材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施工补疑3 项目编号:2021BFYGZ01872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的“三、联合体协议书”进行调整,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按照调整后的格式内容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调整后为“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占工程总投资额
; 成员二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占工程总投资额
; ……。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二、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0:00”,现延期到“2021年9月23日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松
电 话:6442771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