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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NGZ0201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 工程施工-2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1BFNGZ02010-2 )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请问:招标文件P60页,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若同一项目中包含桥梁业绩和市政道路业绩,桥梁业绩和市政道路业绩是否都可作为加分项予以认可? 回复:同一业绩中包含桥梁业绩和市政道路业绩并且桥梁部分施工内容和市政道路施工内容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作为加分项仅计取一次。 请投标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3(1)投标人业绩备注: ①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②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③本项最高可得4分,每个业绩仅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无法充分体现评审因素(如金额不低于5600万元的桥梁工程),除按照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另行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工程量清单表,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 2.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出该业绩同时具有公路和市政道路功能,且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评审要求的,经评审予以认可。 3.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请问: 1.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出该业绩同时具有公路和市政道路功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3)交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验收并盖章),是否认可。 2. 综合评标中业绩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参照“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执行。 回复:①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3)投标人业绩(如有)和项目经理业绩(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文件P60页“2.2.3《第三章 评标办法》” (2)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2 分。 请问:投标人提供一项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交工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中含单座桥梁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工程量清单表是否满足要求,可按评分要求每个业绩得 2 分,请明确!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出该业绩具有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且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评审要求的,经评审予以认可。 招标人: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 联系人:冯飞 电 话:0551-825665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1年9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