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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萧县凤城医院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1BFWGZ0204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萧县凤城医院建设补疑5
项目编号:2021BFWGZ02044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部分:
1、请问我公司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均无法体现出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是否可以另行提供审查机构的认定书(认定书中包含项目建筑面积、类型和装配率的具体数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发的附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范例项目名单和图纸来以兹证明。
答:针对此种情况,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另行提供的审查机构的认定书中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则予以认可。
2、在招标文件中144页(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是否可以只提供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管理人员可否在中标后配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不向中标人收取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4、招标公告“9、其他事项说明9.3提到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3中提到需将本项目BIM施工方案演示电子U盘或光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签到并递交”,请问本项目是不是需“现场解密”,请明示。
答: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若投标人递交“BIM 施工方案演示”,本项目 BIM 施工方案演示电子 U 盘(或光盘)应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签到并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5、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请问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建筑给排水专业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范围内吗?请明示。
答:予以认可。
二、造价部分
1、地下室顶板模板及配筋图PDF图纸(一)~(四)轴线不交圈,有部分图无法看到。请提供图纸。
答:已修改,详见“萧县修改补充图纸PDF”(作为附件随本补疑同步发放)。
2、地下车库清单(土建)中地库底板工程量只有4046.7m2,实际有49000m2,偏差很大。
答:经复核,地下车库底板结构工程量无误,防水及其保护层工程量有误,因对总价影响较小,不对最高投标限价做出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3、图纸设计地库顶板防水做法如下:
而工程量清单只计入一道防水,见下图:
请复核调整。
答:地库顶板卷材防水做法为4厚SBS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3厚弹性体改性沥青(SBS)防水卷材Ⅱ型,投标人勿修改清单,根据此说明报价和中标后实施。投标人结合自身成本,自行报价,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不调整。
4、地下室结构底板没有后浇带(结构地下室结构-08基础平面布置图及底板配筋图四DF),但人防地下室底板又有后浇带(人防结施03-人防地下室桩基承台及防水板配筋平面图-A0),请复核。
答:已补充地下室底板后浇带,详见 “萧县修改补充图纸PDF”(作为附件随本补疑同步发放)。
5、针对工程量偏差问题,后期依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13条进行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萧县泰合投资有限公司、萧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宿州市萧县凤北新区龙腾大道西侧凤北新苑2号楼、安徽省萧县龙凤大道南侧
邮 编:235200
联系人:肖工、张工
电 话:0557-22800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3
2021年9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