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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立交泵站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批)与南淝河(潜山路-环城西路)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及杏花泵站污水外调—长丰路截流泵站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208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立交泵站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批)与南淝河(潜山路-环城西路)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及杏花泵站污水外调—长丰路截流泵站工程-1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FGZ02085-1 投标人疑问 1.在招标文件P131,“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的第四点“(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此“地址”是否为:开具保函 银行的地址,烦请予以回复; 答: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以开立人填写的为准。 2.在招标文件P131,“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结合“第三点” 及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内容,在“第三点”的最后文字部分,加上有效期届满的具体日期“即:2022 年 02 月 10 日”,是否可以,烦请予以回复。【因我司的基本户银行审核要求,必须填写明确、具体的“届满有效期”】; 答:不建议加上具体日期。若添加日期,则此日期须确保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比投标有效期时间长。 3.“合肥市立交泵站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批)与南淝河(潜山路-环 城西路)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及杏花泵站污水外调—长丰路截流泵 站工程-2 标段”项目中所给工程范围不包括外线工程,图纸中有该部分内容。请明确2标段是否包含外线工程。 答:包含外线工程。 4.1标段中的03-桐城路泵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中,项目编号:010101007001,清单名称:管沟土方,其单位为m,请明确该项清单的单位是否错误,是否修正为m3。 答:单位修正为m3,各投标人自行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39号 联系人:王涛 电 话:0551-6289760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5 2021年9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