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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庐北至池州高压天然气管线工程庐江至枞阳段(罗河-枞阳)管道安装及阀室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187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庐北至池州高压天然气管线工程庐江至枞阳段(罗河-枞阳)管道安装及阀室建设(2次)招标文件补疑4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GZ01870 各投标人: 本项目疑问回复: 1、因报价文件上传资料中无区域上传(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以及(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两张表格,是否可以传到投标制作软件报价文件的投标所需证明资料里? 答:可以。 答:定向钻导向、扩孔、回拖布管中已考虑了定向钻施工包含的全部措施费用,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报价。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中,八、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中,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奖项、荣誉”、“信用评价等级承诺”四部分组成,而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面该部分包括“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履约信誉”、“投标人奖项荣誉”三部分,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管道沿线埋设的转角桩、里程桩、警示桩和阴保测试桩等标识桩的埋设涉及占用土地的用地补偿和埋设使用许可手续办理等,该如何考虑此项费用?该项工作由发包人还是承包人负责? 答:管道沿线的桩、牌用地补偿及相关手续办理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埋设位置,在管线运行规范要求范围内不影响农作物的耕种及收割,相关费用在临时用地补偿费中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启竞 电 话: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2021年10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