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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明珠产业园三期(大数据产业园)室内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GGZ0224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明珠产业园三期(大数据产业园)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GGZ02243)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澄清 1、本工程建设标准高,为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招标人将对本工程中部分材料样品进行标前封样,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查看,样品说明如下: (1)物料仅作为各主材的品类、结构、质量小样参考; (2)人造石厚度以图纸为准,最终颜色由设计师及业主确认; (3)地毯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最终颜色由设计师及业主确认; (4)铝拉网的边框形式及颜色,最终由设计师及业主确认; (5)木饰面、抗倍特板等其他材料参数以施工图及招标文件为准,最终颜色由设计师及业主确认。 样品将在安徽诚信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展示,请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30,节假日休息)自行前往,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6 楼 650 室。 2、本项目补充图纸“明珠产业园施工图纸2021.10.8.zip”已上传,此图纸替换“明珠产业园施工图纸2021.9.26.zip”,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增加:“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业绩以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增加:“(4)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提供。” 第二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第50页详细评审标准2.2.3(1)中投标人业绩,请明确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还是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2、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3、招标文件第50页详细评审标准2.2.3(3)中信用得分,请请明确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得分为准还是联合体成员双方的信用得分最高者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中已明确。组成联合体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高的单位确定信用等级。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园二期H2楼 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2021年10月9日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
联系人:吴根苗
电话:0551-653265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
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551-6622328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