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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市政桥梁独柱墩安全隐患消缺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222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市政桥梁独柱墩安全隐患消缺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1BFFGZ02227)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疑问1: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 请问:若交工验收时间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并提供了交工验收证书(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交工验收并盖章),是否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一章3.4 及第二章附录3规定执行,且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的“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指竣工验收时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合肥市铜陵南路3号 联系人:徐明俊 电 话:0551646875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 2021年10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