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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市政桥梁独柱墩安全隐患消缺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222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市政桥梁独柱墩安全隐患消缺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1BFFGZ02227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疑问1: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 请问:若交工验收时间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并提供了交工验收证书(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交工验收并盖章),是否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一章3.4 及第二章附录3规定执行,且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的“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指竣工验收时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址:合肥市铜陵南路3号

     联系人:徐明俊

     话:0551646875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71

2021年10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3日

附件:2021BFFGZ02227项目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