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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大连路(十五里河西堤顶路-徽州大道)、花园大道(宿松路-徽州大道)建设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191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大连路(十五里河西堤顶路-徽州大道)、花园大道(宿松路-徽州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补疑4(项目编号:2021BFFGZ01919)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9条(第17页)“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招标人主要提示“2、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施工组织方案,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立即安排进场施工,若非业主原因,需在 2021 年底完成合同价的80%工程量”。要求2021年12月底完成80%合同工程量,问:此要求是不是需要在投标施组计划网络图中体现?

答:此提示修改为: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施工组织方案,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立即安排进场施工。

2、问:附表 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技术职称为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请问,市政相关专业是否包含道路、桥梁、隧道或道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等?

答:包含。

3、问: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4、问: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为“企业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优质工程奖项”,请问市政道路含市政桥梁业绩获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5、报价文件中的“(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三个表格在制作工具中无上传节点,请明确如何上传,是否附在报价文件封面后即可?

答:可以附在报价文件封面后

6、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显示:需在2021年底完成合同价的80%工程量。因本工程2021年10月10日开工,距2021年底只有两个半月,时间较为紧张。请问是否需要对“2021年底完成合同价的80%工程量”进行调整?

答:需要调整。见本补疑第一条。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

联系人:高晨阳

联系方式:0551-6335572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72

 

 

                         2021年10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附件:2021BFFGZ01919-项目招标补疑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