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新站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东方大道段)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235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新站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东方大道段)招标文件 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FGZ02352 各投标人: 问:投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附录5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备注中要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 请问:在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已竣工的很多项目中均没有监理单位,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均没有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盖章确认,只有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盖章确认,可否作为业绩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东方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泗水路向西1000米 联系人:凌云 电 话:0551-6262271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 2021年11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