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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青年创意田园二期EPC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1BFYGZ0238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青年创意田园二期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4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YGZ02381 各投标人: 第一节 本项目投标疑问回复 1.依据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文)文件要求,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0%为异常低价,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对投标下限做要求,本项目作为政府投资项目是否执行1073号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补疑执行。 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12月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其中,“三、严格规范评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4页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需满足的情形:(b)下浮率不少8%的评标价,并未规定具体的下浮限制,不排除个别投标企业恶意低价报价,严重影响投标的公平公正,也违背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12月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为杜绝恶性低价竞争,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建议:将投标报价相对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高于15%(不含)的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补疑执行。 第二节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7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增加: 3.7.2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重点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1)评审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重点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3)以下情形不得作为重点评审投标说明的依据: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g.类似项目业绩; h.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4)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须进行重点评审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5)投标人根据其报价情况,确定是否提供重点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证明材料可放置在报价文件-投标函(报价文件)窗口中。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宣工 2021年11月10日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姑山路交口
电 话:6469137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