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创新科技园一期A1号楼装饰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258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创新科技园一期A1号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2021BFFGZ02580

各投标人:

重要提示

1、人工费执行《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和《关于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及计价应用工作的通知》(合造价【2021】8号),其中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人工信息价相对于定额人工单价增加的部分31.79元只计取税金。

2、本工程取费按“装饰装修工程取费标准”中“ 装饰装修工程 ”的费率计取;

   按业主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作出如下补充:

第一部分:招标需求

一、  招标范围:

建筑专业: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玉兰大道与大陶宛路西北角合肥创新科技园A1#楼,装修部分建筑面积:约4060

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合肥创新科技园A1#楼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

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

(一)精装修工程

1.  拆除工程:部分墙体拆除及清理外运; 

2.  地面工程: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

3.  墙、柱面工程: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

4.  天棚工程: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

5.  门窗工程:实木复合门及门套、门楣等

6.  橱窗、橱柜、吊柜、移动家具、厂家定制柜体、垃圾桶、电器、沙盘底座LED屏、石材拟水景观(软装装置)、总服务区、数字屏、广告简介、健身器材及厨房内设备、残食柜连推车、水池、开水器、收碗车、消毒柜、沥水洁碟台、工作柜、灶台、置物架等均不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 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

7.  电气工程:装饰电气图纸设计范围内灯具、灯带、开关插座等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

8.  智能化工程:按图纸及智能化清单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9.  通风空调工程:vrv空调系统按图纸计入,新风系统、防排烟系统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10.给排水工程:仅卫生洁具、地漏及厨房给排水系统按图纸设计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三)补充说明:

1、 厨房内设施设备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二、暂定项目:

(一)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以暂定工程量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1、无

(二)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暂列金额为 45万元(含税),计 合肥创新科技园项目A1#号楼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单位工程,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三)执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及其金额如下:

1、无

三、按项列入清单的内容,标后不予调整:

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按项计入,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四、补充图纸及修改图纸的说明:

本工程在第一次发放图纸后,有补充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单,具体详见图纸目录。

五、 总承包服务费:

1、总承包服务费在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在单独计取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费用,总包服务费包含在总报价中,最终结算均按照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扣除。

六、温馨提示:投标人投标报价还须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慎重报价。

1、 本工程保留现状地面、墙面、顶面、门窗及设施设备等现场已存在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费不单独列项,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2、 临设搭建位置及面积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若中标人自行选择临时设施的位置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则中标人应立即自行拆除原有临时设施,并重新搭建,由此造成所有相关费用的增加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 安全文明施工中扬尘防治、封闭围挡、门楼、图牌、宣传等必须符合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不单独列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4、 施工时如遇顶面损坏,采用20mm1:2水泥砂浆补平,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5、 工时需对原建筑已完成的构件进行拆除,待施工后恢复的栏杆栏板等构件施工费用及施工过程中进行保护措施及保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清单不单独列项。

6、 施工时需对设施设备的移位及恢复等措施,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清单不单独列项。

7、 所有装饰面与外幕墙的收边收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清单不单独列项。

8、 本次招标工程内检验试验检测费、各类施工(安全)方案评审、专家技术指导、竣工档案扫描及归档费用、验收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 投标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9、 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电接引点按现场甲方代表指定位置(详见临时水电接引图),投标单位中标后负责自行将施工用水用电引入施工现场及各施工单体。水、电接引穿过园区道路时必须埋设暗管。施工用水电接引(含电线电缆、临时配电房、配电箱、水管等)施工及使用期间所有维护费用不再单独列项,涉及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10、 整个工程施工后的所有工程内容(包含强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等工程)须与原工程所有内容无缝衔接、兼容等产生的费用不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1、 整个工程施工中至竣工验收(业主接收前)产生的工程成品保护费用不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2、 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面局部修复达到可施工条件所产生的费用不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3、 投标人应自行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相关税费征缴规定,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14、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路线、作业面的加固、防护处理,不单独列项,相关费用综合在投标报价中。

15、 电力排管、架线遇障碍物时(如园区围墙、已有高压线等),须考虑跨越、破除恢复及保护等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及施工质量要求。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涉及费用不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审慎报价,中标后不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16、 本工程施工区域四周围挡应符合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要求。

17、 中标人须执行《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规定,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8、 幕墙材料、真石漆、乳胶漆颜色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现场样板色为准,调色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9、 施工单位中标后需无条件配合业主办理施工许可证直至竣工备案结束的一切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20、 施工单位中标后,应做好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管网)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安全防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21、 所有与设备调试相关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22、 所有穿墙、板的预留洞口、预留钢套管、管道穿墙板的开洞、封堵等费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23、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程所产生建筑垃圾应全部清运出现场(不得堆放在场区周边),恢复施工场区及周边区域原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24、 智慧工地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包括购买软件、与现场门禁监控等系统联动、人员培训以及后期运维等,保证满足智慧工地正常运行,使用。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25、 本次各投标价包含中标人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中标人自行委托的检测机构、自设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一切费用。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支付。送检材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现场随机取样,样品费用由总包中标人承担。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的,重复检测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上述内容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26、 环境保护税投标人自行考虑,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27、 因本次招标范围包含VRV空调等机电安装工程,对于吊顶工程的工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28、 若现场后期存在需由总包单位配合及协调的相关内容,由中标人自行与总包单位进行协调,所需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内,标后不予调整。

29、 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装饰施工图与建筑图纸存在墙体位置不一致而产生的墙体拆除及垃圾外运等费用,此费用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

30、 各系统管道、配线、桥架、配电箱等所有系统在内的各种管线及设备的拆除、预留、开洞开槽、封堵恢复、增加套管等涉及到一切费用(包含垃圾清运)。该内容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清单不单独列项,中标后不予调整

 

 

 

 

 

 

 

 

 

 

 

 

 

 

 

 

 

 

第二部分: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

 

共性问题:

1、 本工程土石方、建筑垃圾等运距如何考虑?

答复:本项目土方开挖、运输及运距: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土方按全挖全运、余土外弃方案计算。
(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建筑垃圾外弃运距按10公里计算,借土运距不计,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项目周边取、弃土点情况以及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综合考虑报价,费用包干,中标后不予调整。
(三)本项目土方运输中产生的涉及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处置、土场费、土源费、保洁费及相关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2、 本项目是否采用预拌砂浆?

答复:本项目砼采用商品砼,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3、 文件夹中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

答复:不在。

4、 本项目图纸设计与设计变更图纸设计与设计变更、审图意见及答复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为准?

答复:图纸设计与设计变更、审图意见及答复有冲突的以设计变更、审图意见及答复为准。

 

装饰装修部分:

5、 请问外立面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不在

6、 请问门窗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是请提供门窗表。

答复:仅门窗表中的门窗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7、 请问本项目有无拆除工程,若有请提供相关图纸。

答复:本项目所产生的拆除,由有建筑原图和装修平面布置图,对比后计入。

8、 请明确隔墙图纸中哪些位置是新建隔墙,需明确新建隔墙的具体节点做法?

答复:卫生间有新建隔墙,已有大样。

9、 局部需砌砖墙是否应增加构造柱,砖墙是否应增加砌体加筋?

答复:构造柱按照规范布置,纵筋为4根直径12三级钢,箍筋为直径6.5一级钢间距200高布置。砌体加筋按照2根直径6.5一级钢间距500高布置。

10、 图中未注明的门槛石是否均为ST-01石材?

答复:均为ST-01。

11、 首层天花布置图中原顶部分的板顶标高,请明确如

答复:一层板底5150mm

12、 图中阴影部分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如

答复:不在

13、 图中风井、管井及电梯井内部装饰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

答复:不在

14、 此处天花布置无索引是否为PT-01轻钢龙骨石膏板(高度:3.7米),面层白色涂料?

答复: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白色无机涂料饰面。墙顶石膏板及粉刷计入工程量中。

15、 此种标注是否为窗帘盒?

答复:是的。

16、 二层天花布置图此处标高是否有误

答复:应为3.100

17、 大厅立面图柱面为耐擦洗多拉漆,平面图柱外圈是否为龙骨,如果是,请补充节点?

答复:柱子统一做法详0-402-03

 

18、 图纸中所示意的家具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如等?

答复: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19、 图纸中标注示意的沙盘、LED屏、石材拟水景观(软装装置)、总服务区、数字屏、广告简介、健身器材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

答复: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0、 图纸中的防火门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

答复:防火门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防火门贴面取消。

21、 墙面挂镜线高度,请明确?

答复:底同过道吊顶高度3.700。

22、 请补充楼梯立面图纸?

答复:楼梯间精装只做地面和踢脚,地面通用大样0-501-03。楼梯间墙面及顶面由总包单位施工,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3、 立面图中此部分是否均为原设计内容,不在此次招标范围?

答复:注明原建筑的,不在精装范围。

24、 二层以上外窗侧边是否均设置窗台石,为ST-02石材铺贴?

答复:窗台石均为ST-02

25、 三层休息室立面图中此处饰面板未明确?

答复:为WD-01木纹饰面

26、 三层讲台是否需要垫高,如果需要请明确做法?

答复:台阶及讲台抬高应由建筑完成,精装只做面层装饰部分。

27、 卫生间蹲台是否需要抬高300,如果需要请明确做法?

答复:做法详0-601,陶粒混凝土抬高以蹲位选型为准。按250高计入工程量。

28、 室内装修构造通用做法表中是否所有红色方框内容均由总包单位施工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如

答复:红色虚线范围不在此次招标范围

29、 WC-02、WC-03扪布硬包墙面基层及龙骨无节点做法请补充,面层是否参照通用构造做法W13

答复:基层同干挂木饰面做法。

30、 WC-01扪布饰面板墙面是否参照通用构造做法W14

答复:下沉区背景墙参0-402-05

 

31、 墙面大样图05木饰面干挂通用做法节点图中基层板未注明是否为12mm厚阻燃板?

答复:按0-401-12大样,9厘板基层。

32、 墙身大样与通用构造做法不一致时,是否以墙身大样为准,如卫生间墙面墙身大样与通用构造做法

答复:卫生间、茶水间、准备间及盥洗间基层按通用构造,面层按大样。

33、 玄关背景墙金属板造型横剖图中40*20*3镀锌铝方通间距布置请明确,如下图所示

答复:根据立面方通分缝高度布置。

34、 C01原顶无机涂料做法中1:2水泥砂浆补平,是否为20mm厚满批?

答复:清单编制按直接批腻子找平,如遇顶面损坏,采用20mm1:2水泥砂浆补平,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35、 图纸中所标注新加轻钢龙骨隔墙,原建筑图中显示为原建筑墙体,此部分是否涉及拆除后新增加?

答复:为原建筑墙,精装不做调整

36、 图纸中的钢结构墙体做法是否参照墙面大样中的包管道做法施工?

答复:补充卫生间钢结构墙体做法

详卫生间大样0-601-05(适用二三层)和墙面大样0-403-03(适用一层)

 

 

37、 包管道及小便池背衬墙中标注的挂钢丝网粉刷,粉刷要求是否为10厚1:3水泥砂浆保护层?

答复:同意。

38、 卫生间蹲坑做法中那部分属于此次招标范围,炉渣回填是否修改为LC5.0陶粒混凝土回填?

答复:一次防水以上部分在此次招标范围,炉渣回填修改为LC5.0陶粒混凝土回填。

39、 首层盥洗间洗手台台面人造石厚度及种类请明确?

答复:厚度20mm,种类详设计选型物料表。

40、 首层盥洗间成品吊挂镜是否为双面镜?

答复:为双面镜

41、 卫生间标注的厕纸架是否为不锈钢成品厕纸架?

答复:成品

42、 无障碍卫生间扶手是否为φ50成品树脂安装抓杆?

答复:φ35成品扶手即可

43、 首层隔墙尺寸图中此处为新加钢结构墙体,墙体大样图中玄关背景墙金属板造型横剖图中未见此处有新加钢结构墙体做法,此处是否以墙体大样为准?

答复:平面为位置示意,详以大样图为准

44、 大厅下沉式洽谈区此处显示为新加钢结构墙体,,墙体大样图中下沉洽谈区背景墙剖面图中未见此处有新加钢结构墙体做法,此处是否以墙体大样为准?

答复:详参0-402-05

45、 首层办公室100系列成品彩铝玻璃隔断做法请明确?

答复:厂家成品定制,顶部钢结构加固(参0-*402-06)。

隔断相关参数参考(以设计选样为准):1、6063-T5铝型材框架(表面粉末喷涂),型材平均厚实≥2.0mm;2、玻璃选用6+6钢化清玻,内置铝合金百叶;3、五金:sus304不锈钢铰链,sus304不锈钢执手锁。

46、 窗帘是否在此次范围内,如果在请明确材质?

答复:不在

47、 图纸设计PT-05 GRG白色涂料厚度不小于30mm是否有误?

答复:30厚为GRG装饰板最薄厚度。

48、 图中设计自流平厚度是否有误?

答复:5mm

49、 请明确实木地板找平层厚度。

答复:20mm1:2.5水泥砂浆。

50、 请明确卫生间银镜黑钢包边黑钢的厚度及材质

答复:1.2mm黑色不锈钢包边。

51、 请明确一层洗漱台石材名称。

 

答复:20mm人造石

52、 厨房墙面做法?

答复:厨房300*600墙砖到吊顶+100mm。

53、 厨房地面做法不明确,请补充?

答复:(装饰完成面做好跟精装完成面标高一致,排水沟深度贴降板最薄处30mm向地漏找坡),参照以下做法:

1、 面层为300*300的厨房专用小缸砖;

2、2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表面撒水泥粉;

3、1.5厚JS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两遍成活),上翻300高;

    4、最薄处30厚1:3水泥砂浆找坡层;

5、厨房用LC5.0陶粒混凝土回填,预留排水沟位置。

安装部分:

54、 售楼部装饰电气是否按图计入本次范围?原土建内容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复:是,配电箱的前端电缆,桥架均不在本次范围。配电箱在此次招标范围

55、 A1#企业服务中心的给排水和暖通专业是否在本次编制范围?未见相关图纸,若在,请尽快补充相关图纸。

答复:仅VRV空调按照此图纸计入,新风不计入。按照总包变更水图仅计入卫生洁具和地漏,给排水管道不在本次范围。厨房给排水管道按图计入。

56、 配电箱是否在本次范围?若在,前端进线电缆配管长度按多少米计入?

 

答复:进线及桥架不在,配电箱总开,箱体及出线在招标范围

57、 提供下照明控制面板的安装方式及参数?

 

答复:距地1300,暗装

58、 下图箭头指处是否为灯带?参数是否跟图例一致?

 

 

答复:灯带,参图例

59、 厨房内设备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复:厨房设备不在此次范围内

60、 消毒灯是否在本次范围?若在,提供参数及安装方式。

 

答复: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仅预留管线

61、 厨房配电箱进线配管及电缆是否在本次范围?电源引自何处,长度按多少米计入。

 

答复:进线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62、 下图是否为灯带?

 

 

回复:是,参图例

63、 请明确下图灯具参数及安装方式?

 

答复:吊线式LED线条灯,35w/m

64、 明确下电气图纸中桥架规格?

 

答复: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65、 智能化工程量是否按照智能化工程量清单计入?

答复:按智能化工程量清单计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

联系人:冯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30

2021111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5日

附件:2021BFFGZ02580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