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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254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FGZ02540-1-2

 

各投标人现对本项目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P66页投标人奖项、荣誉的评分标准中列举如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黄山杯”、“鲁班奖”、“市政金杯奖”)”,请问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合格,10.1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本项目要求承包人争创安徽省“黄山杯”奖和“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争创国家级工程奖(如“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请明确投标函中质量标准如何填写,是否填合格即可?

回复:填写“合格”即可。

 

3、报价文件中的“(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三个表格在制作工具中无上传节点,请明确如何上传,是否附在报价文件封面后即可?

回复:若有,可附在报价文件封面后。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项目经理答辩要求中“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则拟派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身有效身份证原件”,是否仅需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即可?

回复:可以。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3.2计划工期要求主要高架桥必须于2022年10月份通车,查看招标文件图纸,本项目2标段交通疏解分为三期:一期1个月,二期围挡为10个月,三期围挡为1个月,为保证与招标图纸的交通疏解同步,能否理解为高架桥必须于2022年10月底(10月31日或明确具体时间)通车?

回复:高架桥必须于2022年10月底通车,交通疏解仅供参考。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工期延误部分,增加“高架桥必须于2022年10月底通车,不能完成的处以违约金100万元,且每延期一天处以违约金10万元”。

 

6、依据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请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指哪类安全考核证书,交安B证满足要求不,望明确?

回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建安B证。

 

7、本项目二标段图纸中有《二标段交通疏解设计总说明》的文件,但一标段中没有此项,请问能否提供《一标段交通疏解设计总说明》?

回复:可参考《二标段交通疏解设计总说明》,具体施工前中标单位需编制交通导改方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联系方式:0551-62647702

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813                              

                                  2021年112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附件:2021BFFGZ02540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