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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分公司2022-2023年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273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分公司2022-2023年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补疑1 2021BFFGZ0273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请问在招标文件第45页中“为本项目提供人数(特殊工种人员配备):特殊工种人员 5 人(电焊工 3 人、电工 2 人),共 5 人不得分。在 5 人的 基础上每多提供 1 名人员(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得1分,最多得6分。”所增加的特殊工种人员是否也必须要是电工或者电焊工,管道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是否可以?请贵司明确! 答:仅指电工,电焊工。 2.请问为本项目配备的特殊工种人员是否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件?还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然后合同签订前提供证件即可? 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件或提供承诺均可。如提供承诺,则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承诺的人员须配备到位,并提供社保证明和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供招标人核查。 3.请贵司明确招标文件中工程车辆的界定,用于工程施工的面包车是否可以认定为工程车辆? 答:面包车、轿车不认定为工程车辆。 4.请问若我们投标价低于基准价,价格分是否为满分30分? 答:报价评分共40分,价格分30分,合理性得分10分。价格分(30分)的基准价就是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不存在低于基准价的可能性。 5.请问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中的专业技术人员:6 人(施工员 2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是否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件?还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然后合同签订前提供证件即可? 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件或提供承诺均可。如提供承诺,则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工作人员资质证书。 6.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分项报价清单?还是直接提供报价费率即可,若需要提供分项报价清单是否按招标文件p69-p74清单进行编制? 答:提供报价费率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 系 人:杨林宁 电 话: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