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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3018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FGZ03018 各投标人: 按业主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第一部分:招标需求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合肥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共包含四个片区,分别为肥东、长丰、庐江、肥西,共计46个点70.836km。工程内容包括:安全设施增设与拆除更换。 1、第100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扬尘治理措施费等; 2、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标志、标线等; 二、暂定项目: (一)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以暂定工程量计入工程量清单表,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无 (二)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以暂估价计入工程量清单表,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价格,为不可竞争费。无 三、按项列入清单、措施费的内容: (一)以下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按总额以暂定价计入100章总则,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以下内容以不可竞争费用列入第100章总则,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优惠,最终以审计单位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1、施工扬尘治理费,按合交建管【2014】361号文要求,按总额14736.72元列入第100章总则; 2、安全生产费,按总额65944.13元列入第100章总则。 四、暂列金额(预留金): 本项目暂列金额(预留金)为 15 万元(含税)。 五、补充图纸及修改图纸的说明: 本工程第一次发放图纸作废,图纸已重新发放,详见图纸目录。 六、甲供材:无。 七、业主其他要求: 1、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计费基 数按第100章至第700章总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2.5‰和1.5‰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费率不得优惠,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经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实际费用(不得超过报价额)经监理人审核后随同进度工程款计量、支付。 2、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合人社秘(2018)342号文要求,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人员,项目中标单位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从业人员。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未单独列出此项费用,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掌握文件精神要求,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出,中标后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等事宜。 3、安全生产费金额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生产费金额列入,该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优惠,最终金额以审计决算为准。 4、本项目税金税率:增值税税率按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26号)计取,调整为9%。 5、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执行合交建管[2014]361号《关于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计列扬尘治理措施费用的通知》,以不可竞争费计入第100章总则,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优惠,最终金额以审计决算为准。 第二部分:设计补充说明 1、混凝土是否采用商品? 回复: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 2、本工程竣工文件是否需单列清单项?(编办中企业管理费中已综合考虑竣工文件的费用) 回复:按照规范,企业管理费中已包含竣工文件费用,本项目清单中不再单独列项。 3、肥西片区图纸最后一页特殊路基设计工程量数量表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多余图纸,不在本次范围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77号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1815519157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1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