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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引江济淮工程同大镇二龙安置点(二期)及同大镇集镇安置点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NGZ0302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引江济淮工程同大镇二龙安置点(二期)及同大镇集镇安置点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NGZ03023) 各投标人: 一、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7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2 月 15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4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调整为: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7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3 月 1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27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 (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未出现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5)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不应为负值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数据未出现该情形。 调整为: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投标报价须按照清单分开编制,再汇总进行总价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须体现两个子项目的报价,且子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对应子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3)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 (4)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未出现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6)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不应为负值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数据未出现该情形。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同大镇二龙街道 联系人:韦茂春 电 话:0551-8256303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282 2022年1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