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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伊通河路(天津路-盘山路)、盘山路(哈尔滨路-伊通河路)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2BFBGZ00258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伊通河路(天津路-盘山路)、盘山路(哈尔滨路-伊通河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2BFBGZ00258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10.12招标人其他要求中“4、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必须派驻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公司副总(外地企业的合肥分公司法人无效)到岗履责,出勤率需达到100%,如工程建设期间项目经理、公司副总出现缺岗离岗现象,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相关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修改为: “4、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必须派驻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到岗履责,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全天驻施工现场组织施工(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在施工现场),如工程建设期间项目经理出现缺岗离岗现象,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相关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联系人:宣礼超 电 话:0551-6377393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陶工 电 话:0551-66223271 2022年2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