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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一期)土方平整、外运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BGZ00367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一期)土方平整、外运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BGZ00367

 

 

一、重要提示

本工程措施项目费率和不可竞争费率按“ 市政 工程取费标准”中“ 大型土石方 ”的费率计取;其中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中挖或填土石方量大于5000m3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其措施项目费率和不可竞争费率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

二、招标需求

(一)招标范围:

1.市政专业: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一期),位于合肥市包河经开区山海关路以南、太原路以北、辽宁路以西,规划支路以东,占地约88亩,总建筑面积约12.56万平米。招标内容为平整、外运。

2.本项目按照业主要求,暂列金额为35万元,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3.执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及其金额如下:

3.1 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金额;/

3.2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金额;/

3.3  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3.4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采购、保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投标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此费用。

(三)按项列入清单的内容,标后不予调整:/

(四)补充图纸及修改图纸的说明:/

(五)总承包服务费及水电费:详见招标文件。

(六)温馨提示:投标人投标报价还须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慎重报价。

1、该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建设地点为合肥市包河经开区山海关路以南、太原路以北、辽宁路以西,规划支路以东, 周边环境较为复杂,(规划支路筹建设计中),涉及菜地、废弃杆线等,施工难度较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阻挠施工甚至停工等不确定因素, 以及做好与周边群众协调事宜。

2、临时便道由中标人根据现场需要,自行修建至施工现场,费用含于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3、现场土方根据地形图,挖图起点以场地现状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认真勘察现场,做好测绘测量复查工作;因事先不勘察现场、不进行测绘测量复查工作等原因造成的所有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造价,一律不予办理经济签证。

4、土石方运距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考虑报价,报价包含土石方、建筑垃圾、清表树木、原建筑基础、淤泥、杂填土等,中标后不予调整,以上需24小时及时清运,不得现场堆弃,弃土外运严格执行包河区执法大队及骆岗街道城管办要求.

5、本工程不设置弃土点,弃土点中标人自行考虑。土石方运距、弃土点、取弃土点平整、保洁费、运输通道、渣土费、市容部门办理证照等一切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6、本工程大门楼按照发包人要求根据现场进行设置,5个工作日完成搭设,临时围挡满足包河区执法大队及骆岗街道城管办验收规定,涉及公益性广告及商业性广告,20个工作日完成搭设,原空心围挡放至发包人指定位置堆放,以上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7、本项目临时水电接引、冲洗设施等均含在投标报价中,满足包河区执法大队及骆岗街道城管办验收要求,中标后不予调整。

8、本工程按提供的土方格网图计算原状土高程,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后期土方验收由原测绘单位进行复测,误差率不允许超3%,超3%结算按照中标价双倍扣除。

9、土方外运结合市场,慎重报价,如恶意低价无法清运,发包人将按顶格处理,同时发包人有权利用本次招标的第二名候选人进行递补施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违约通过法律诉讼形式追偿,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10、项目西侧土方标高已测,周边围挡已设置,本项目土方不得遗弃在项目西边,土方清运完成会对西侧进行复测,复测多余土方结算按中标价双倍扣除;

三、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

1、本工程现场原状土按提供的土方格网图计算。

回复:按提供的土方格网图计算原状土高程,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报价包含原建筑基础、障碍物等全部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

2、本工程土方是否全部外运,不得现场堆弃?

回复:现场土方的挖方考虑全部外运,不得现场堆弃。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土方按全挖全运、全部外弃、回填全部外借方案计算。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外弃运距按38公里计算,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项目周边取、弃土点情况以及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综合考虑报价,费用包干,中标后不予调整。

3)本项目土方运输中产生的涉及渣土消纳处置、土场费、土源费、保洁费、环保措施及相关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 

邮 编:230041 

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51637726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4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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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4日

附件:2022BFBGZ00367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