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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老合钢解危房A地块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2BFFGZ00432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老合钢解危房A地块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补疑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GZ00432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疑问回复如下:

1.资格审查中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为已完工业绩,是否可以按照合同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12月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其中,“三、严格规范评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4页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b.纳入评标价中位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b)评标价降幅≥8 %,并未规定具体的下浮限制,不排除个别投标企业恶意低价报价,严重影响投标的公平公正,也违背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12月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为杜绝恶性低价竞争,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建议:将投标报价相对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高于10%(不含)的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详见招标文件第76页3.7.2。

3.“本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投标人须选择已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并经招标人确认”,投标时如何体现?是否为中标后提供?

 

答:投标时无须体现,中标后须选择已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并经招标人确认。

4.我公司资格审查业绩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6 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中含有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但是合同和竣工资料都没有证明是含有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我方提供图纸或者开具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无法体现含装配式施工内容(或装配式设计内容或装配式),可另行提供建设单位的盖章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1.本项目的质量标准:合格;其他质量要求为:争创“黄山杯”。

 2.因本项要求确保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合同专用条款部分“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争创‘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 ”修改为: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确保‘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裕溪路441号

人:陈工

   话:0551-628109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2022年3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2日

附件:2022bffgz00432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