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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1年新桥科创示范区积涝点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JGZ00535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1年新桥科创示范区积涝点改造工程补疑3

项目编号:2022BFJGZ00535

 

1、本项目贵方发布的招标文件P51页,详细评审标准要求为:

1)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内容)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庐州杯、黄山杯、鲁班奖等)的。每个奖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2)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负责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内容)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庐州杯、黄山杯、鲁班奖等)的。每个奖项得 5 分,本项满分 5 分。请问同一市政公用工程(包含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内容)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既满足投标人奖项、荣誉又满足项目经理奖项、荣誉,我单位按评审的评审标准理解为:投标人奖项、荣誉栏中的2分可得2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栏中的5分可得5分,是否理解正确,请明示。

答:满足要求。

2、招标文件第4页显示“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积涝点(或内涝点或易涝点)施工业绩。”招标文件第51页显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积涝点(或内涝点或易涝点或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请问:本项目实际是市政道排工程,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显示主要施工内容为市政管网改造及路面破复以及其他相关市政附属工程施工,如我公司承建过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排工程,且市政排水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内容已做修改,具体详见补疑2相关回复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地址:合经区繁华大道266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551-63812112      

招标代理: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4

                                          2022年3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

附件:2022BFJGZ00535-补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