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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合浦复建点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2BFYGZ0043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合浦复建点施工招标补疑4 项目编号:2022BFYGZ00436 各投标人: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 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对于招标人发放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第1列(序号)、第2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3列(计量单位)、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仅对招标文件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信息价或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人工、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 ①可调整人工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②可调整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基坑围护;地基基础(工程开工至±0.00完成);主体结构(±0.00以上结构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或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批准的实际施工工期中相应材料使用时间为调整周期(改扩建);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投标单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7)签订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投标消耗量±变更工程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消耗量,由招标人明确具体数量,其中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量依据《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确定。 (8)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差的实施: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时间,原则上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实施过程结算的,应在相应过程结算中调整。 实施价差调整时发承包双方应共同确定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投标人工、材料消耗量±变更工程人工、材料实际消耗量)、实际价格波动幅度、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基准单价、投标单价、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单价、结算单价,列出清单(格式见合同附表),作为实施人工及主材价差调整的依据。 (9)人工、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不包含招标文件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约定的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它风险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 三、应招标人要求,增加项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范围,详见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具体如下: 附件1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瑶海区合浦复建点施工 第1页共1页 序号 名称、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 基准单价(元)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30(泵送) m3 28305.90 ±5% 646.08 2 商品混凝土 C35(泵送) m3 2503.20 ±5% 666.54 3 综合工日 工日 342165.08 ±5% 174.98 含机械人工 说明:1.本表由招标人编制,应详细列出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最高投标限价发布。 四、鉴于本补疑发放,本项目开标时间现调整为2022年4月7日12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4月7日12时0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五、鉴于项目延期开标,已办理投标保证金的无须重复办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43168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7;66223831 2022年4月1日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增加如下条款: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3)其他价格方式: / 。
2.基准单价指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价格或由招标人确认的价格。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