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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2BFLGZ00245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1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6 (项目标段编号:2022BFLGZ00245)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如下说明: 一、招标文件部分 1.为响应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执行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下: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 第1页共1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 基准单价(元)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C30(泵送) m3 1043.86 ±5 646.08 2 商品混凝土 C25(泵送) m3 1159.95 ±5 627.49 3 商品混凝土 C20(泵送) m3 1584.41 ±5 601.74 4 人工(含机械人工) 工日 39037.43 ±5 174.98 说明:1.本表由招标人编制,应详细列出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最高投标限价发布。 3.本项目执行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详见本补疑第七条。同时,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中“11. 价格调整”进行修改,修改后如下: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仅对招标文件《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约定的钢材、商品混凝土(用于措施施工的除外),且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有信息价的材料方可调整,调整数量以工程量清单里明确的工程数量为准,未明确工程数量的不予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信息价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人工、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 ①可调整人工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②可调整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附属进场施工至完工,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批准的实际施工工期中相应材料使用时间为调整周期(改扩建);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 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 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投标单价为 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 D 。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7)签订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投标消耗量(详见附件)±变更工程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消耗量,由招标人明确具体数量,其中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量依据《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确定。” 4、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增设评审项如下: 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 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对于招标人发放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第1列(序号)、第2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3列(计量单位)、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二、其他说明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6日11:00”,现延期到“2022年4月 14 日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 13号开标室。 3、若投标人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于2022年4月10日17时30分前从答疑通道上传书面说明,否则视为认同上述内容。 4、关于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依旧有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 联系人:祝鹏飞 联系方式:0551-65699027
2.基准单价指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价格或由招标人确认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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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