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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

     原项目编号: 2022BFSGZ00502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1标段补疑4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SGZ00502-1

第一部分开标时间延期

因“ 投标答疑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41410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414100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号开标室。

 

第二部分投标答疑

1.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3 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或者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类施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合肥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2021 号)和《合肥市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均有支持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合肥市项目建设内容。老旧小区作为合肥市重大民生项目,请问招标人,是否可以允许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

答:详见变更公告。

 

3.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自 2019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施工业绩。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目加分业绩。而招标公告要求的是项目经理业绩,此处是否可以修改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项目经理业绩不作为本项目加分业绩?

答:1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修改为:

1)自 2019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2)每个业绩得2 分,满分 2 分。

3)业绩需提供的资料见第二章附录 3

4)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项目经理业绩可作为本项目加分业绩。

2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修改为:(1)自 2019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2)每个业绩得2 分,满分 2 分。

3)业绩需提供的资料见第二章附录 3

4)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项目经理业绩可作为本项目加分业绩。

 

4问:本项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信用得分:“采用施工总承包信用评价结果房建专业:AAA5分,AA3分。”请明确: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该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房建专业分级情况是否只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不区分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信用得分按联合体成员最高评价等级计算?

答:不区分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信用得分按联合体成员最高评价等级计算。

5、问: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经理业绩和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只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不区分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都可以?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项目经理业绩和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可以由不区分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提供。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1修改为: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仅对控制价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   

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  

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信息价或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人工、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

①可调整人工价差调整周期为:标段工程工期;

②可调整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批准的实际施工工期中相应材料使用时间为调整周期;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投标单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7)签订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投标消耗量(详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数量)±变更工程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消耗量,由招标人明确具体数量,其中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量依据《合肥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确定。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报价文件评审标准增加:

 

 

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如有)

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对于招标人发放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第1列(序号)、第2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3列(计量单位)、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文件格式增加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                                     页共 

序号

名称、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单价(元)

备注

 

 

 

 

 

 

 

 

 

 

 

 

 

 

 

 

 

 

 

 

 

 

 

 

 

 

 

 

 

 

 

说明:1.本表由投标人编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作为评标委员会需评审的内容。

2.投标人应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其中列表中第1列(序号)、第2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3列(计量单位)、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且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4.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该页可放置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修改为: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部分清单、控制价调整

 

一、补充附件1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蜀山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1标段                                

序号

名称、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

基准单价(元)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泵送)

m³

100.52

±5

574.100

 

2

商品混凝土 C15(非泵送)

m³

302.06

±5

548.850

 

3

商品混凝土 C20(泵送)

m³

407.3

±5

601.740

 

4

商品混凝土 C20(非泵送)

m³

83.4

±5

577.460

 

5

商品混凝土 C25(泵送)

m³

5511.6

±5

627.490

 

6

商品混凝土 C25(非泵送)

m³

1181.63

±5

603.220

 

7

商品混凝土 C30(泵送)

m³

358.23

±5

646.080

 

8

商品混凝土 C30(非泵送)

m³

254.81

±5

621.800

 

1.本表由招标人编制,应详细列出可调整价差人工、主要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最高投标限价发布。

2.基准单价指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价格或由招标人确认的价格。

二、蜀山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1标段-廉泉小区安装工程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95LED显示屏清单特征描述中“★36、投标时提供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公示期内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此项清单描述的证书复印件。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北路民生大厦11 

联系人:付成

联系方式:0551-6512382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72

 

20224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2日

附件:2022BFSGZ00502-1标段招标补疑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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