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一中东校区校史馆装修工程(EPC)

     原项目编号: 2022BFFGZ00534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3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一中东校区校史馆装修工程(EPC)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FGZ00534

 

各投标人:

1.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0 12 3 日印发了《关于进 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其中,“三、严格规范评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 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 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 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54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b)评标价降幅≥8 %, 并未规定具体的下浮限制,不排除个别投标企业恶意低价报价,严重影响投标的公平公正,也违背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0 12 3 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为杜绝恶性低价竞争,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建议:将投标报价相对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高于 10%(不含)的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回复:本项目为EPC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中的异常低价评审。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裕溪路441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6281113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3

 

20224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附件:2022BFFGZ00534项目补疑2.pdf